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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玉珍出版自傳《太陽的女兒》 再寫與苦苓婚姻內幕
蘇玉珍自傳《太陽的女兒》 再寫與苦苓婚姻內幕

2002/07/24 18:58
記者胡文玲/台北報導

苦苓前妻蘇玉珍日前才因為苦苓違反「離婚保密條款」求償548萬,今日又傳出她的自傳《太陽的女兒》即將出版,蘇玉珍在自傳新書《太陽的女兒》裡,對婚變過程做了詳細的描述。

在這本《太陽的女兒》裡(175頁)寫道:

第一次被週刊登出苦苓似乎有外遇的消息時,我還好意的告訴他,行事作為低調一些,不要太囂張,我也拒絕了所有媒體的追問。沒想到事隔不到半個月,壹週刊的記者又找上我。

這一次他們有備而來,不但知悉我們辦了離婚的事情,而且拍到了苦苓夜宿台北的照片,以及苦苓與外遇對象的飛機時刻對照表。我看了真是驚訝,一些我不知道的事統統被壹週刊挖了出來,我終於接受了他們的專訪,仍然堅持是個人專訪,其餘的去問苦苓。

壹週刊做完我的專訪之後,我心想,苦苓何必呢?公然的帶著女人出遊,又被拍到夜宿的照片,那當初何必隱瞞離婚的事實呢?現在不是更難堪嗎?真不知道他在想什麼?

果然在週刊出版之後,所有的媒體大肆的報導此事,我原先還不願意接受採訪的,我的服裝設計師朋友勸我勇敢的向媒體說出真相,於是守候在我家的一大堆媒體魚貫而上,就這樣,我們離婚的事件總算被攤在陽光下了。

陽光下沒有什麼新鮮事,結婚、離婚本來就沒有大不了,只因為苦苓是名人吧!所以才成為媒體追逐的焦點,但似乎當初的不公布是錯誤的,所以才惹得這麼多麻煩事,讓苦苓跟我都吃了不少苦頭。

也好!一切的真相在遇見太陽之後,就不需要再遮遮掩掩了,我很坦然的接受婚姻失敗的事實,我不再需要為辯白而詞窮,我不用再去害怕觸及到苦苓的一切話題。


婚變爆發的真相,在《太陽的女兒》p.201寫道:

婚姻現在對我而言,只是男女生活在一起的合法契約罷了,跟其他形式的同居、共居一樣,差別只是那一紙契約的有無。

在我國,通姦是犯法的,但有多少已婚男女正處於「不倫」的外遇情況中?就算沒有正式的外遇,男人嫖妓、女人嫖男妓的現象也不在少數;再加上偶爾的出軌一次或一段,然後在迅雷不及掩耳的情況下,回歸到美滿家庭,而不讓老公或老婆發現的案例,更是多的不可數。

除了肉體的出軌之外,精神外遇與打情罵俏、投懷送抱,全身摸遍了,但只差沒有真正的與對方上床的男女,實際上太多太多了。

因此,婚姻它不再具有忠誠度,許多的已婚男女都在說著謊言,欺騙對方、也欺騙自己,這樣的婚姻有什麼意義呢?婚姻的存在只是提供互相說謊的必要,所謂的從一而終已變成神話;婚姻的意義,只剩下維繫社會結構與延續香火的正統性而已。

這些話有點殘酷,但事實如此,因此身為女人的我們,越早認清這一點越好,免得日後徒增悲痛。

不過,話說回來,婚姻生活中的點滴甜蜜、為人妻的羞澀、為人母的驕傲、一起睡一起吃的滿足感,在在還是令女人們為之憧憬。

只不過,我想與女人們分享的是,婚姻不是那麼的永遠美好,它可以帶給妳快樂,同樣的也可能讓妳傷心,不如用平常心看待婚姻。擁有婚姻固然可喜,失去婚姻也不必哭泣,畢竟婚姻不再是女人的全部。

現在的心境,在《太陽的女兒》p.210寫道:

有人說:「夫妻相欠債。」是否離了婚之後就兩不相欠了呢?也有人說:「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限來時各自飛。」不管怎麼說,夫妻一場總是有緣,緣薄也好、緣盡也罷,我都會記得苦苓所有的好,也會忘掉兩人之間種種的不愉快,真心的祝福苦苓找到另一種幸福,也希望自己能在未來的「共居」生活中,將心靈真正的寄託。

生命只有一次,活得久不久並不重要,夠不夠精采才是我所求。

或許有人為我們的婚姻失敗感到遺憾,也或許這早就是他們意料之中的事,並不感到驚訝,畢竟功成名就之後的「陳世美」不斷的轉世投胎,人世間的輪迴不斷。

誠如我常說的……我跟苦苓結婚轟動(師生戀),離婚更轟動(名人外遇),而離婚之後呢?

苦苓前妻蘇玉珍日前才因為苦苓違反「離婚保密條款」求償548萬,今日又傳出她的自傳《太陽的女兒》即將出版,一連串積極動作,或許也證明了蘇玉珍在自傳裡說的,活得「夠不夠精采才是我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