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理住在游泳池》/(2)黨呀,黨呀,黨永遠是對的
(2003/07/09 10:06)
黨呀,黨呀,黨永遠是對的
文/雷吉娜.孟赫 編/朵莉絲.施若德-柯普夫
一九八八年夏末,對東德人來說也是舊時代的最後一年(這一點當時自然還沒有人料想得到),蘇聯試圖重新出發,德意志民主共和國政治局的大老們則高談著「大變化」,但他們骨子裡想的卻是,一切應該照舊不變;人們腦袋裡的圍牆仍如現實中的圍牆高高矗立,將柏林以及柏林以外的地區判然分為兩部分。
在這種局勢下,一九八八年夏末東柏林一所中學的學生極力向教師爭取辦大字報,討論他們所挑選的議題,這個動作就顯得益發不尋常了。總之,這些學生相信這麼做沒什麼問題,而大部分教師則可能認為,學生們不會真的毫不保留地表達自己的想法--這可是很不尋常的:德意志民主共和國的憲法雖然保障言論自由,可是誰要真的行使這個權利的話,就得先考慮到坐監、執業禁令、驅逐出境或其他刁難等後果。
或許這所學校本來就與眾不同吧!這所學校是以納粹時代遭謀殺的記者、和平主義者卡爾•逢•奧西埃茨基(Carl von Ossietzky)命名的,絕大多數的學生對此都感到與有榮焉,認為這代表了追求自由、市民勇氣及一種大無畏的精神。有一天,大字報上貼了一篇由一群十七歲的學生撰寫的文章,他們坦率地質疑(完全符合逢•奧西埃茨基的精神)社會主義者統一黨每年十月七日配合國慶日舉行軍事遊行的意義。他們以體諒而溫和的口吻詢問,這種宣示武力的作法是否符合德意志民主共和國的和平政策?他們也認為,如果能廢止這種遊行,世人應該會把它視為和平與和解的美好訊號。文章上除了這些,並沒有提到別的。很快地,大字報上就貼了好多回應的字條,有的贊成遊行(少數),有的反對。
這次的大字報被當成了所謂的特殊事件呈報給校務主管當局,當局隨即認定要「採取有力措施」,並恭順地向上呈報說「形勢緊張」。其實所謂的形勢緊張,不過是那些不願放棄大字報,並認為自己的意見沒錯的多數學生的堅持而已。
這些學生認為自己有理,原因之一是,《德意志民主共和國憲法》第二十七條明文規定:「依據本憲法的原則,每位國民都有權利自由並公開發表自己的意見所有行使此一權力者,都不應受到差別待遇。」而自命為這部憲法的守護者的正是社會主義者統一黨,也就是德意志民主共和國的「國黨」。社會主義者統一黨握有大權、決定方向,同時絕不容忍任何反對者。對他們而言,這樣的大字報實在是大逆不道,誰敢質疑,就是一種危險,於是指示「採取有力措施」。行動於是開始。
首先,學生家長被分為兩類:一類是非黨員家長,另一類則是官方頒布的校規中所稱的「同志家長」(社會主義者統一黨黨員)。這些「同志家長」由黨授命,而社會主義者統一黨的青年團「自由德國青年」(Freie Deutsche Jugend,簡稱FDJ)也動員起來,於是一群十七歲的學生將其他十七歲的學生從社團裡趕出去,因為他們問了不該問的問題。
全校師生都被命令到大禮堂集合,校長宣布那些質疑和平時期軍事遊行意義的學生不再是這所學校的學生,同時也不得在愛好和平的德意志民主共和國的任何一所學校就讀。
儘管當時德意志民主共和國沒有任何一家報紙敢報導「奧西埃茨基學校事件」,但這種蠻橫不講理的行為還是引起軒然大波。
奧西埃茨基學校的學生並不是唯一由於執拗及市民勇氣而遭到退學的人,只是很快地,全國上下都知道了他們的事;西德的電視台著手探究這個事件,幾乎在所有地方(包括東德)也都看到了電視節目的報導。而在東德,教會的神父、牧師也將一九八八年發生在奧西埃茨基初高中的事情加以傳布。東德政府及校方的作法已經違憲了,至少那些對這個國家已經越來越受不了的人對這種違憲行為永遠不忘。
到底德意志民主共和國有沒有一部真正的憲法呢?其實,德意志民主共和國甚至有兩個憲法呢!一部是一九四九年建國時完成的,另一部則是一九六八年的修訂版。只是如果以著名的法國人權宣言加以評估的話,不管哪一部都沒有資格叫做「憲法」:雖然這兩部憲法都保障了新聞及言論自由、郵件保密、信仰與良知的自由、不記名且自由的選舉或者罷工的自由,但這些條文並沒有任何實質意義,因為在所有的保證之上還有個第一條,而這條條文保障了社會主義者統一黨的無限權力。黨有權力控制這些「美好的」自由∣∣這些自由絕大部分黨都懼之畏之,有如魔鬼之怕聖水,而且(就像奧西埃茨基學校事件)一樣社會主義者統一黨甚至可以任意採行與憲法所賦予的權力相反的行為。想反抗這種專斷的情形根本就不可能,因為德意志民主共和國堅決反對立法、行政、司法三權分立。
如果有人膽敢引述憲法所賦予的權力(這種事並不常見)力爭,就必須考慮到自己有被宣告為國家之敵的後果,會面臨牢獄之災;中學生被趕出校門,大學生被逐出大學。
德意志民主共和國既沒有憲法法庭讓人可以為了爭取憲法所賦予自己的權利而提出控告;也沒有任何一種可以保障自由權的機構。這一點儘管不是所有人都認同,卻是每個人都知道的。
一九七六年,沃爾夫•比爾曼(Wolf Biermann)這名歌手兼作家就遭到了「取消國籍」的處分,不得不離開德意志民主共和國,這處分是百分之百違憲的。許多人示威抗議,但卻沒有人會想引用對此絲毫產生不了作用的憲法條文,引述言論自由或是個人的自由權等等,更別說去強調人類尊嚴了。
社會主義者統一黨的領導階層決定要取消這個麻煩人物的國籍--社會主義者統一黨是凌駕一切,凌駕所有人的。如果一定要說對憲法所賦予的權力有某種清楚認知的話,那就是:黨永遠是對的!
如果想說明德意志民主共和國的憲法真正扮演的角色,那麼將它當作一部違法史來看,最能接近事實了!取消沃爾夫•比爾曼國籍一事,不過是少數為人所知的例子而已,那些不為人知的事多得數也數不清。
一九六八年,德意志民主共和國的國家人民軍嚴陣以待,準備參與「布拉格之春」的鎮壓行動。當時捷克斯洛伐克的國民及其政治家主張改革,與蘇聯不合,於是蘇聯便派遣坦克與大軍進入。依據《憲法》第八條,德意志民主共和國是不可以「為了反對其他民族的自由而出動武裝力量」的,但他們卻還是要這麼做;當時誰要敢根據憲法來反對,就得坐牢。
《憲法》第十一條保障個人的財產,然而任意剝奪個人財產,使人失去屋舍、失去藏書、失去家產的事還是時時發生。
此外,依據《憲法》第三十一條,私人信函裡所寫的或者電話中所說的,就算在東德,都是私人事務,和國家無關。儘管如此,信件還是被服公職的間諜拆閱,電話也遭到竊聽,而人民則因為私下交談或信裡所寫的事情而瑯璫入獄,不然就是在工作上遇到許多阻撓。那些基於宗教信仰理由不願服兵役的年輕基督徒,必須顧慮到自己可能會坐牢--雖然憲法是允許信仰自由的。至於那些為了表達自己主張無暴力、和平主義而在外套縫上「把劍弄成犁頭」等標語的人,則會受到惡劣的刁難:遭到警察拘捕、被學校開除、不得再上大學。隨便哪個警察都有權力沒收這樣的外套或是撕掉上頭的標語。結果是,那些機靈的年輕人雖然不在衣服上縫標語,卻在袖子上原本要縫標語的地方剪個洞--這種作法甚至連警察都看穿了。
德意志民主共和國時代,學校裡的憲法課往往只上第一條,也是最重要的一條,因為這一條條文將今日我們認為相當荒謬的事予以合理化:它鞏固了社會主義者統一黨的一黨專制,決定德意志民主共和國是「一個工人與農人的社會主義國家」,是由「工人階級及其馬克思、列寧主義政黨」所領導的;這些話最適當的解讀就是「黨永遠是對的」。關於這麼一個永遠是對的政黨甚至有一首歌呢,在社會主義者統一黨大會上同志們總是對這首歌感到沾沾自喜:「她給予我們一切,太陽和風,她從不吝嗇。她所在的地方,就是生命。我們的一切都是她給予的!她永不離棄我們,儘管世界冰冷,我們卻得溫暖。這位群眾之母守護我們,她強有力的臂膀抱著我們。黨呀,黨呀,黨永遠是對的」這首「黨」的頌歌是由德(國)捷(克)裔作家路易斯•芬貝格(Louis Furnberg)在一九四九年填詞譜曲的,歌中的「黨」正是社會主義者統一黨;這一點在德意志民主共和國時期連所有幼稚園的兒童都知道。為了顧及東德工人的榮譽,必須在此說明的是,這個「黨」恰巧在工人圈子裡評價不怎麼樣。
「黨」主席耶利希•何內克(Erich Honecker),國內的第一號人物,總愛教被召集到柏林亞歷山大廣場上,數以千計的自由德國青年(Freie Deutsche Jugend,簡稱FDJ),開口唱這首歌頌「黨永遠是對的」的歌。假使當時他仔細看,就會發現列隊接受檢閱的隊伍中,有越來越多的人常閉緊雙唇無聲地站在那裡,不願開口唱。
雖然當時也有其他的政黨,像是基督教民主黨、德國自由民主黨(Liberal-Demokratische Partei Deutschlands,簡稱LDPD)以及德國民族民主黨(Nationaldemokratische Partei Deutschlands,簡稱NDPD)等。依據《憲法》第三條,是可以成立政黨的,只是這其實無關緊要:所有在這些所謂的結盟政黨內具有影響力的人,都是被社會主義者統一黨分派到這個位置上,並且遵照社會主義者統一黨的指示來行事的。一般民眾把這類社會主義者統一黨勢力下靜默的同夥人稱為Blockfloten(見〈選擇的折磨〉,本書第一三四頁),因為他們總是順服地與社會主義者統一黨合奏。
社會主義者統一黨並不是由人民自由選出的,但它嚴格規範「勞動大眾」的權利及義務,自己卻為所欲為,從來不徵求「勞動大眾」的同意,它可以決定誰當部長、誰當檢察官、誰當司法官,並且在學校及大學裡擁有最大的影響力。社會主義者統一黨的領導階層決定哪些書該印,哪些電影該拍,哪些歌該唱--為了達到這些目的,不管他們得刪剪多少,甚至將不符合他們利益的,憲法所賦予的權力改成全然相反的內容,也在所不惜。利用國家安全局的力量,他們造就了一個強大的監探機器,提供一切「黨」所不同意的事及人的消息。這種監探甚至滲透到學校裡去,使得學生及教師也開始極力打探同學或同事的事。
德意志民主共和國瓦解時,全國最大黨--社會主義者統一黨--擁有兩百萬名黨員。並不是所有想成為該黨黨員的人都可以入黨;但另一方面,許多人之所以會成為該黨黨員,只是為了要避免麻煩罷了。社會主義者統一黨老愛高談民主,但在事關誰可以獲得領導地位時,卻連自己的黨員都不肯給予這種權利。而那些因為不同意黨的作為或是因為自己對自由、平等的看法與黨不同,而想離黨的人,就必須考慮到會面臨的嚴重後果,比如執業禁令。由於所有機構都不准僱用這些反對人士,在某些情況下執業禁令甚至變成一種絕對的工作禁令。由於德意志民主共和國既沒有社會救濟制度,也沒有失業補助,這種懲罰的後果就顯得特別嚴重。最糟糕的情況是,甚至得坐牢,因為他們沒有恪盡「勞動義務」。這一切並非他們自己的過錯,但根本就沒有人理會這一點。而讓人(像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法律所規定的)可以打電話去申訴的機構並不存在,唯一用來衡量法律與公理的標準就是社會主義者統一黨是否同意。
不過,德意志民主共和國之所以瓦解,這部數十年來讓人以為可以漠視的憲法絕對功不可沒。類似奧西埃茨基學校的事件,使得自認為可以不顧憲法承諾的黨的統一戰線出現越來越多的裂痕。不僅越來越多人向德意志民主共和國說「再見!」,令人不得不正視的的反抗力量也日漸形成。奧西埃茨基學校的學生因為表達自己的意見而被退學後不到一年,在東柏林郊區一棟有花園的房子裡聚集了三十個人,這些人包括工程師、科學家、護士及圖書館員等。
在柏林圍牆倒塌,德意志民主共和國在一天內,只有一座小城居民那麼多的人跑到國外去的那一天前的幾週,東德人民駕車前往匈牙利或捷克斯洛伐克,希望能前往西方。這些人以二十五歲及二十五歲以下的人居多。如果是經由東德、西德邊境的話,他們或許就出不去了。當時一般人仍然不准離開東德,不怕禁令想要逃出的人就會遭到射殺。
這三十個人寫信呼籲仍然留在東德的人:「時機成熟了。」他們呼籲的不是顛覆政府,而是號召所有不想再過目前這種生活的人團結起來,他們甚至公開登記這個為不滿現狀者創立,名為「新論壇」(Neues Forum)的社團;所依據的是《憲法》明文記載的結社及集會自由,和之前只有釣魚人協會及郵票收集者才採用的一條奇怪的法規。時機的確成熟了,儘管社會主義者統一黨宣告「新論壇」為「危害國家的組織」,頹勢還是無可挽回了。「新論壇」的創立者原本估計會吸收到上百個會員,結果數週後會員數目竟高達二十多萬,最後,這個由「新論壇」引發的洪流終於淹沒了整個黨國。
歷史有時也真是諷刺:導致東德走向末日的最後一個大震撼,竟然再度起於社會主義者統一黨的任意非為。一九八九年十一月八日及九日,政治局及中央委員會(社會主義者統一黨的領導階層)在捷克政府的壓力下召開會議。當時捷克幾乎已成了不滿現況、想逃離德意志民主共和國的東德人民的必經之地,令捷克政府倍感困擾。於是,社會主義者統一黨的領導階層十萬火急地訂了條准許所有德意志民主共和國人民自由旅行的法律。在此之前,凡是擅自離境的人,就不得再回返家園,只能將自己的家產、朋友,甚至家人都留在東德。
此一社會主義者統一黨恩准的德意志民主共和國第一條,同時也是最後一條旅行法,目的在使重返國家成為可能。十一月九日晚上,這一條法令果真在政治局通過。到底那些坐鎮政治局、佔大多數的黨國大老們清不清楚自己在做什麼,實在很令人懷疑,或許這可以看作是一種具有世界史意義的「作業疏失」吧!依照一般程序,這個法案在生效前,還得經過人民議院(也就是所謂的國會)通過才行。但這一點一直不成問題,所有社會主義者統一黨領導者的翻案,憲法上規定的德意志民主共和國立法機構--人民議院,沒有不點頭同意的。
只是,當時連召開本來就多此一舉的人民議院大會的時間都沒有了。當社會主義者統一黨十一月九日晚上在記者會上宣布,德意志民主共和國部長會議通過一項法案,允許所有人民自由旅行時,人們果真跑了。這一次,多數的德意志民主共和國人民果真支持社會主義者統一黨的決定,他們將社會主義者統一黨的「旅行規定」解讀成一般的話語:「圍牆開放了!」這是他們對黨的理解,而黨呢,大家都知道「永遠是對的!」
.《總理住在游泳池》/編序/這本書為什麼用這樣的題目?
.《總理住在游泳池》/編序2/為什麼要談論政治?
.《總理住在游泳池》/編序3/就是這樣有了這本書
.《總理住在游泳池》/(1)沒有反對黨,哪來的民主?
.《總理住在游泳池》/(2)黨呀,黨呀,黨永遠是對的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總理住在游泳池》,朵莉絲.施若德-柯普夫、英格可.布羅德森編,玉山社出版。
玉山社網站: http://www.tipi.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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