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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17 23:39)
記者黃邱明/台北報導
職棒二軍(替代役)選秀落幕,6支球團教練的臉上並未顯露出喜訊,心中反而盤算著每年得多花幾百萬來進行扎根動作,這對於向來只希望撿現成的職棒球隊而言無疑是重大考驗,於是晚間的領隊會議就傳出球隊有意設下「10年條款」,意味球員在退役後如選擇出國發展,就得接受10年內不得踏入中華職棒圈的不合理待遇!
體委會積極推動職棒二軍的制度,本意雖相當良好,然而除了兄弟隊外,其他各隊目前都還處於虧損階段,還要額外撥出經費替體委會代訓球員,自然會有意見,算盤打得精的球隊,為了避免旗下受訓的球員在退役後想要前往國外發展,導致心血盡失的情況發生,於是各球團領隊聯手想出應對方法,那就是「10年條款」。
中華職棒秘書長李文彬17日表示,近來不斷有國外球探相中年輕球員的潛力,並在經紀人的慫恿下未能認清事實就編織了前進大聯盟美夢,倘若球員真有實力,就應鼓勵球員圓夢,不過一但尋夢不成,就想要返國加入現有球隊,確實不甚合理,因此,為了遏止這股風氣,各領隊才有這個想法。
李文彬緊接著表示,其實這也不是中華職棒首開先例,南韓職棒早就有這種措施,要求球員得先在效力幾年後,才能在國外球隊的青睞下出國尋找另一片天空。但是,10年時間是否太長?會不會扼殺球員生路?李文彬表示,領隊會議尚未作出最後決定,但將來會制定出合適規定,以維護我國職棒環境,球員則得鄭重思考。
在這次替代役球員當中,最有機會前往國外的人就是已被統一獅選中的林岳平,而林岳平在得知這項消息後直呼不公平,只能很無奈的表示沒有選擇權,完全無力反抗。
依球團的這種近乎不合理的規定來看,恐將會違反勞基法,而且還得經過體委會通過才能施行,因此,球員的尋夢之旅並未提前破滅,只要,體委會不允許,或是勞委會做出球團違反勞基法規定,這項10年條款仍無法套用。
其實應該還有比較合乎情、理、法的作法,接受代訓的球員如選擇到國外發展,就得付出相對代價,那就是賠償該球隊兩年來的代訓費用,或是縮短重返職棒圈的年限,畢竟好球員的養成不易,黃金歲月也只有短短的10多年時間,10年條款就等於封殺該名球員,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