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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追追追/1980變5500 美麗華價格標錯不認錯?

(2004/12/22 18:40)

記者李至和/台北報導

年終歲末,許多百貨、購物中心都有特價活動,不過如果碰到「特價品」不是真特價,而是商家標錯了,你該怎麼辦?我們最近接到網友報案,信中指出有人在美麗華購物中心的一家商店購物時,原本以為買到特價品,結果在結帳後店員竟說是標價錯誤,要求退貨的不愉快事件--是真的嗎?

>>看原信:
1980變5500 美麗華價錢標錯不認錯?(上)
1980變5500 美麗華價錢標錯不認錯?(下)

根據信上的內容,事情發生在12月18日,一名消費者與女友在美麗華購物中心的玩具特賣會中看到低於市價許多的聖誕夜驚魂人偶,在詢問店員同時在收銀員確認後,隨即以1980元的價格刷卡購買,未料隨後返回店面要求更換大型提袋時,店員卻表示該玩具標價錯誤,應該為5500元,因此態度強硬的要求消費者以5500元的9折價購回,或是辦理退貨。

由於消費者認為售價是經過售貨員與收銀人員雙方確認,因此不願意退貨或以5500元的9折價購買,雙方發生言語上的衝突,因此還甚至在賣場中還發生銷售員將消費者連同商品「急速拖行」去找樓管的離譜情況,導致消費者在不情願的情況下辦理退貨。

消費者希望能得到美麗華購物中心的公開道歉,因此不斷與該樓面的樓管接洽,該樓面樓管雖有口頭道歉並提出送優惠券等補償方式,但消費者因不堪受辱而不願接受;該樓樓管也強調已經向購物中心與玩具商反映,還要靜待結果。

不過當記者向美麗華購物中心內部高層查證,卻發現公司內部的客服主管會議中根本沒提到這件事,因此高層尚未得知這起糾紛。美麗華購物中心行銷企劃課副理呂俊昌在了解事情後表示,的確發生這樣的事情,目前玩具商鼎美公司的副總也與美麗華購物中心達成協議,22日傍晚將由美麗華購物中心先主動與該名消費者致歉,隨後將再由玩具商與購物中心高層親自與消費者致歉,同時提出賠償,希望能獲得消費者諒解。

至於對該樓面的樓管,目前已經由美麗華購物中心的樓管課長進行更深入的了解,將調查該樓管是否有吃案或是偏袒售貨員的行為,導致消費者的權益嚴重受損,若調查結果屬實,美麗華購物中心將會依照公司規定予以懲處。

關於這個案例,消基會董事長李鳳翱表示,可分為兩個層面,第一就是訂價錯誤,第二是售貨員將消費者拖行並強制不得離去的部分。由於這個案例消費者最後採取退貨的方式,因此在法律的角度,退貨表示雙方買賣關係的解約,因此消費者很難再有求償的機會。

李鳳翱表示,若消費者發生這類標錯價事件,若售貨員事後才發現要求退貨或依原價購買,依照消保法的規定,消費者可以不需要理會;但常發生的情況是,售貨員會要求消費者不得攜帶商品離開賣場,這個時候,消費者應該採取的做法是,可以把商品還給售貨員,但要求對方寫一張簽收單,同時不辦理退貨,保留當時購買之發票或收據,將雙方的買賣行為定格在當下,消費者才有憑據再與業者要求以之前的價格購買該項商品。

至於第二個部分,李鳳翱強調,若銷售員真的以拖行的方式移動消費者,這樣的舉動已經觸犯刑法304條的強制罪,如此不但侵犯消費者的人身自由,同時也因為拖行的過程造成消費者人格與名譽上的損害,消費可依法向該名店員提出賠償。

如果銷售員甚至還不讓消費者離開賣場,這更構成強迫拘禁的犯罪事實,李鳳翱表示,若發生這類糾紛,銷售員若以不退貨或不購買商品就不讓離去,可以馬上與警察聯絡,以確保自己人身自由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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