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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絕黑心乾電池! 環署:標示管制自12/1日起實施

2006年11月20日 14:27

記者邱瓊平/台北報導

夜市或10元商店經常可以買到來路不明的黑心電池,環保署已在9月1日實施「限制乾電池製造、輸入及販賣」,管制錳鋅及非鈕扣型鹼錳乾電池的汞含量均應低於5ppm,而從12月1日起,市面銷售的乾電池需標示「本產品電池汞含量符合環保署規定」的文字及確認文件字號,若違反規定將處6萬到30萬元的罰鍰。

環保署廢管處表示,這項政策實施後,列管的販賣業者共38082家,製造、輸入業共有405家;截至10月31日止,共稽查了11471家,其中31家販賣業者販賣無確認文件的乾電池,遭處1200元至1600元罰鍰。

環保署說,被開罰的業者當中,包括遠東百貨、全家便利商店、統一超商、中日超商、美華泰流行生活館及燦坤實業有限公司也因販賣的乾電池或玩具產品所附的乾電池沒有確認文件而開罰。

環保署指出,台灣每年使用的乾電池達9600公噸,約4億顆3號電池,若是購買來路不明的乾電池,且沒有妥善處理,將對環境造成危害。

因此,除了靠稽查以外,該署也將從12月1日起,要求製造、輸入業者在市面銷售已取得確認文件的乾電池,應在電池外或附指定電池物品的包裝明顯處,例如乾電池的背卡或收縮膜或附乾電池物品的外包裝處進行標示,且標示字體長寬不得小於0.3公分。

環保署呼籲,民眾應優先購買有標示「本產品電池汞含量符合環保署規定」的產品;若發現有販賣可疑的乾電池的情形者,可提供乾電池的品牌名稱、製造國、型式、規格及進口商公司名稱等資料,向該署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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