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萬散居榮民適用眷改條例 薛凌痛批軍系立委荒唐
(2007/01/08 22:07)
記者林弘展/台北報導
立法院國防委員會8日在軍系立委提案闖關下,通過讓全台灣高達35萬的散居榮民可以適用「眷改條例」,也就是台灣人民必須花費高達1兆2000億元的費用,平均每位散居榮民可以領到350萬元的補助金,讓這35萬散居榮民分享。民進黨國防委員會召集委員湯火聖及立委薛凌表示將在朝野協商中翻案。
薛凌指出,這數十年來,政府養這些榮民包括眷改等照顧已花掉數十兆的國家經費,現在又要叫台灣人民拿1兆2000萬送給35萬散居榮民享福,藍軍軍系立委眼中只有那些軍系的福利,這些人不僅不是納稅義務人,甚至把台灣人民辛苦交給國家的錢,拿到對岸中國換成人民幣享樂花用。
薛凌透露,目前在中國定居但在台灣還留有戶籍的榮民已經破萬人,常停留在中國只有每年領終生俸的1月跟7月才回台的榮民更高達5萬以上,民間常以部份榮民是退伍領新台幣、享樂用人民幣,台灣人民沒有義務養這些退伍老兵,她已聯合泛綠立委及向本土派藍軍立委展開道德勸說,要求泛綠與藍軍本土派立委能夠大團結,向對台灣人民予取予求的獨厚榮民政策展開反擊。
立法院初審通過「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同意將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列管有案未獲眷舍分配的榮民,納入改建條例適用範圍。
根據國防部資料,目前列管有案的榮民共有50多萬人,其中適用眷改條例的眷戶約15萬人,即有散居榮民35萬人未適用;國防部說明,修正草案內容除不符「改建眷村」立法意旨,且若以每戶補助320萬元計算,初期國庫將增加支出高達1兆2000億元,之後逐年增加支出約10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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