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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璇/分手不是世界末日

(2007/03/16 10:17)

文/張璇

如果要請你描述一下失戀或求愛被拒的滋味,要寫出二、三十個應該都不是問題吧!傷痛欲絕、想放聲大哭、想死、失望至極、怨恨難消、困惑的、挫敗的、青天霹靂的、惋惜的、絕望的、憤怒到想殺了他、想讓他後悔一輩子……總之,心頭的悶脹感比一肚子大便還不舒服,惱人的情緒,就像甩不開的鬼影一樣死命糾纏,運動甩不開、喝酒也甩不開,剪了頭髮、瞎拚、大吃一頓也還是甩不開,整個世界都變形、不對勁,只知道自己的心還在跳、還會呼吸。

「我就是離不開他啦!沒有他我不會過日子!」一個女孩訴說她的失戀情傷。

「只要能換取他留在我身邊,我什麼都願意為他做,只求他還能留在我身邊,不要丟下我……我要他照顧我,要他像以前那樣陪我……」我很想告訴那女孩,逝去的愛,如覆水難收,這時再怎麼耍賴也沒用,他的心已經走遠。

失去所愛或在快要失去之前,當事者的感覺通常已被「痛」和「怕」所佔滿,怕再也找不到和他一樣好的人(不相信還能遇到比他更好的)、怕沒有了對方會頓失依靠、怕自己會一直孤孤單單,沒辦法一個人睡,怕以後沒人要……「怕」的烏雲密佈,遮住了接受事實和勇敢踏出去的勇氣,不相信自己的未來會更好,生活當然像世界末日。

「對他我真的不能死心!」幾天之後,女孩依然哭哭啼啼。

不死心又能如何?你聽過幾個有一方真已下定決心要走,另一方死不放手就能把對方強留下來的例子?

如果你是那種要愛就非愛到不可,而且分手要嘛是你提,不然正式交往後絕對不准對方先走的人,或是一聽見對方說最近會很忙,可能見面時間會減少就開始患得患失,一點風吹草動就開始失眠;稍不如意、不順著自己的想法就暴跳如雷……肯定吃足了苦頭,畢竟我們所愛的人是一個「活物」,有自己的想法和需求,要變不變、欲去或留,太多的事不在我們的控制範圍之內。

所以對感情不要太認真?不,不是這樣的。

「let go」和「失去」就像連體嬰,放手通常意味著某種割捨,就像心頭割掉一塊肉,要在萬般疼痛中保持理性,速速冷靜下來接受事實,真的不容易。不是不在意,不是沒感覺,是以對方的感受和需要為優先,尊重他的決定和關係的發展,也接受已發生的一切──即所謂的「情變」。聽起來好偉大是吧?「尊重」確實是戀人們最難過的關卡。

記得小時候學游泳,第一次雙手放開浮板、可以空手浮漂在水面的那一瞬間,真有說不出的喜悅。發現自己終於克服了失去浮板的恐懼,真是開心極了,學會了水母漂,便想更大膽自由地在水中活動、伸展、前進……原來也沒那麼恐怖,就算喝了點水,情況也沒有想像中那麼糟。

「放手吧!」我對女孩說。大部分的恐懼都是自己嚇自己。

離開一個人很難,想到曾經擁有的美好,要割捨真是柔腸寸斷。但愈怕失去的人,愈容易變成感情的俘虜。

怎樣從「如果沒有你日子不知怎麼過」,或放話說「要走的話同歸於盡」,變成可以接受一段感情因為某些原因必須說再見(即使是對方琵琶別抱),而可以衷心祝福他?我承認自己在三十歲之前也辦不到,但是有一天,我居然參加了舊情人的婚禮,而且樂於在新人進場、大奏結婚進行曲時,在一旁拍手拍得超大聲,還幫忙拉禮炮……樂的是自己在情海中終於也學會了「水母漂」,隨著N次的聚散分合,心也一次比一次自由。

有一天,當你也終於克服了「失去浮板」的恐懼,說再見之外,甚至可以祝福他找到比自己更好的對象時,會發現感情的天地真的好寬好大,不單只是情和欲,在另一個愛的層次中,我們可以更如魚得水,更坦然自在地泅游。

(此文摘自《原來愛情不必這麼傷》 )

本文經作者授權轉載自:
張璇的天堂廢墟
張璇的UTOPIA-新天新地兩性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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