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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琳賽羅涵揮霍無度 數月花掉逾2億 豪宅求售快破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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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15 12:19 影劇中心/綜合報導
美國女星琳賽羅涵(Lindsay Lohan)堪稱是話題女王,目前她又被媒體踢爆由於揮霍無度,最近幾個月就花了大約新台幣2億3千萬元,目前瀕臨破產,得靠賣掉豪宅來度過難關,自己連住的地方都沒有,得寄住在朋友家。
成名太早究竟是好事還是壞事?童星起家的美國女星琳賽羅涵錢賺得快、但花得更快,根據英國世界新聞報報導,她最近幾個月竟然花了700萬美元,約合新台幣2億3千萬。
花錢速度好比是在燒錢一般,而且大部分都是非必要的花錢,像她坐擁毫宅不住,卻長住五星級飯店,單是其中一家就花了3千多萬,琳賽置裝大包小袋從不手軟,再加上美容和其它費用加一加花了近5千萬。
另外,戒毒勒酒的豪華勒戒中心費用也花了500萬,琳賽灑錢的項目族繁不及備載,昂貴香檳拿來當水喝,派對上毒品和酒類無限供應,還有24小時待命的私人車駕駛供她隨性指使,她還得繳許多酒駕罰單,律師費用也高達上百萬。
據了解,她目前急著把洛杉磯的豪宅和紐約的公寓脫手,合計能賣出約1億3千萬,她目前已沒錢再住飯店,只能寄住友人家。
琳賽片酬曾高達2億4千萬元,但近來賣座卻連連失利,再加上這樣的揮霍法,琳賽未來破產恐怕不讓人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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