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條新聞

速報>>

被捕大頭照曝光 芭莉絲、琳賽蘿涵糗 布蘭妮想逃!

2007年10月18日 00:17

  • 名人被捕大頭照美媒形容是蠢照,資深影星尼克諾特、梅爾吉勃遜、休葛蘭、球星O.J.辛普森(左上起),芭莉絲、妮可李奇、琳賽蘿涵(左下起)都榜上有名,看起來蠢不蠢?看倌心裡有數。〔圖/美國警方提供〕

  • 美國歌手布蘭妮近年負面新聞不斷,本周一又被舉報肇事逃逸,而她似乎不擔心又多了一筆不良紀錄,反而想逃避大頭照的曝光。〔圖/美聯社〕

實習記者莫祥珍/綜合報導

如果你是位名人且天生就會惹麻煩,建議你要嘛就好好遵守規矩,要不然就得冒著被捕大頭照糗樣曝光遺臭千年的風險!像是好萊塢影星休葛蘭、梅爾吉勃遜,名媛芭莉絲、琳賽蘿涵以及妮可李奇,都曾經因犯法被捕並拍下大頭照。這些照片有多呆多糗?連小甜甜布蘭妮都想逃避便可想而知。

美國歌手布蘭妮本周一被舉報在南加州Van Nuys近郊肇事逃逸並且無照駕駛,小妮子似乎不擔心在警局又多了一筆不良記錄,反而想逃避大頭照的曝光。反觀今年蹲過苦窯的飯店千金芭莉絲,拍大頭照像在拍沙龍照(見圖左下1),頭不但微側一邊,還對鏡頭微笑,似乎甘之如飴。

好萊塢資深公關史旦羅斯福(Stan Rosenfield)表示,有些照片是會跟隨一個名人一輩子,「那些被捕後拍攝的呆呆大頭照,不會讓你的惡名遠播到哪裡,而是會讓你的糗樣一直跟著你!」相較在馬里布、聖摩尼卡或格倫達,法律強迫警方公開罪犯大頭照,在洛杉磯及鄰近地區被捕的名人就幸運許多,因為除非是要幫助調查或大眾有危險,洛杉磯警方是不會隨意公開這些大頭照。

警署拍攝嫌犯、罪犯大頭照的慣例,最早可以從1850年代說起,當時警方為了捉拿犯人張貼懸賞海報,最後演變成今時今日的大頭照,並且成為犯人犯罪紀錄的一部分。而過去幾10年來,嫌犯或犯人手中都會拿著拍攝日期和編號拍照。直到近年數位科技發達,大頭照已經進步到用電腦建檔、聯結即可,不需要再舉著牌子。

從警方提供的大頭照中也可以看到這些演變,1994年知名球星O.J. 辛普森因涉嫌殺妻被捕(見圖右上1),1995年影星休葛蘭嫖妓被抓包(見圖右上2),大頭照中都還有日期和編號。2002年資深演員尼克諾特(Nick Nolte)在加州沿海太平洋海岸高速公路上酒駕被逮,穿著花襯衫拍大頭照的他,看起來別有一番風味。而梅爾吉勃遜、妮可李奇、芭莉絲去年都因酒駕赴警局報到,琳賽蘿涵今年中也因酒駕被捕。

洛杉磯警方發言人表示,公開名人大頭照與否,是依照每件案件的性質,「如果有人要求公開大頭照,我們檢查過不會影響調查之後,就會同意公開。」除了芭莉絲的大頭照是意外曝光外,發言人強調,警方對於名人和所有罪犯皆一視同仁,不管背後有多強大的靠山。

頭條最新:

網友回應

NOWnews 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