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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邦不付水電租金 外交部買單 索國大使酒駕嗆聲

(2008/05/12 20:18)

外交部發言人葉非比說,水電還有租金的部分,原則上還是應該由邦交國自己負擔,但對於一些財源特別困難的國家,我們是有個案上的考量。

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假冒的剛果駐台領事詐財固然可惡,但是有許多正牌的駐台使館人員,行徑也是相當囂張,像是大使館不付水電、租金甚至員工薪水,就是看準了台灣外交處境艱困,不得不幫忙買單。甚至有駐台大使酒駕肇事,卻仗著外交豁免權的保護耍無賴,最後還是外交部代為道歉賠償。

中華民國目前23個邦交國中,有17個大使館都設在這棟位於天母的使館特區大廈之內,但是其中有某些國家不但每年從台灣這邊拿去大筆金援,他們來台灣設使館,竟然連水電、房租費都由我們的外交部買單。

外交部發言人葉非比表示,「如果你指的是水電還有租金的部分,原則上還是應該由邦交國他們自己來負擔,但就是說對於一些財源特別困難的國家,我們是有個案上的考量,那這個要由邦交國的政府來提出。」

究竟是幫哪些邦交國付水電、房租費,外交部堅持不肯透露,但還有更誇張的,有些邦交國連外交使節薪水都由中華民國政府負擔。

「本來我們跟他們講的很清楚了,結果他們國家內部裡面(錢)拿去怎麼用,這個我們就沒有辦法啦!」前外交部長陳唐山說。

2004年5月,哥斯大黎加自己的媒體爆料,外交人員薪水都由台灣支付,當時外交部長陳唐山第一時間否認,接著又改口坦承,除了幫忙付錢,有時這些邦交國闖了禍,外交部還得幫忙善後。

「我沒事,你們慢慢採訪吧!」2002年9月,索羅門駐台大使酒駕肇事,還口出狂言,把被撞的車主氣炸了,但因為大使享有外交豁免權免除刑責,外交部不但代為道歉,還幫忙賠償,這也是台灣面臨外交困境,不得已只能委曲求全的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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