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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中共「超限戰」與「法律戰」之交互關係(二)

(2008/06/25 00:17)

(●作者永佳,公務員,高縣岡山。本文為NOWnews.com網友投稿,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圖為替代照。)

永佳

參、中共「超限戰」與「法律戰」之分析:

「超限戰」與「法律戰」的不同之處,在於人道原則的主張不同,前者認為勝利是無可取代的,縱使以不擇手段或違反人道立場都是可以接受的,此無疑與恐怖主義之理論不謀而合。而後者係以國際法律為戰爭規範,過程必須符合人道原則,任何非法的行為都要面對法律制裁的後果,中共先後提出此二種不同類型的戰法,勢必須要重新思維如何將此二套迥異的戰略理論融入未來戰爭,並取得最佳的損益平衡點,是為當前重點,在此就以下幾點分析來瞭解「超限戰」與「法律戰」的特點所在:

一、「超限戰」的特點

有學者曾經表示,所謂「錯位戰法」才是「超限戰」的精妙之處,這個錯位,就是「非對稱方式」;由於「超限戰」思想與美國的「不對稱戰爭」觀念有許多類似之處,美國一些媒體甚至把它視為中國的不對稱戰爭。但從近年來中共的著作中,許多中共軍事專家認為現今美國部隊雖然極佔優勢,但卻有其弱點,甚至有嚴重的缺點,中共可以使用所謂的「以劣勝優」的戰略加以擊敗。這一個全新的戰法名稱為「偏正式超限組合戰」。主要特徵有:

(一)超國家組合:

這是一種不僅是以國家力量而是以組合超國家、跨國家、非國家三種力量去解決衝突或進行戰爭的方式。

(二)超領域組合:

戰場組合,每一個領域都可能與軍事領域一樣,成為未來戰爭的主導性戰場。

(三)超手段組合:

從領域的角度,軍事、政治、外交、經濟、文化…等都可視為手段;從方法的角度,哲學方法、技術方法、科學方法…等,也可用於戰爭的手段。而超手段組合首先要超越的不是別的,恰恰是手段本身所隱含的理論標準或原則規範。

(四)超臺階組合:

打破所有的臺階,並將這些臺階任意組接拼裝,比如把一個戰鬥或戰術級的行動,直接與戰爭或戰略級的行動組合對接。

由以上特點可知「超限戰」有幾個關鍵:其中之一是「超限」,即超出軍事領域的使用手段,即使是違反人道及法律的規範仍是可行的。 傳統的戰爭思維是軍隊對軍隊,坦克對坦克,飛機對飛機。「超限戰」的思維是什麼呢?運用坦克對付飛機。這就是田忌賽馬的智慧。「超限戰」的一個重要的思路就是錯位思維,而不是對位思維。其二是「錯位」,即不進行對位式博弈,也可稱為不對稱博弈。另外,「出其不意,攻其不備」、「超越一切傳統界限」是為其主要特點,而國際恐怖主義現行採用的各項不同組合戰法亦頗為符合其意旨。

二、「法律戰」的特點:

所謂「法律戰」,是指依據國內法、國際法和國際慣例,透過各種方式所進行爭取優勢的「法律戰」;另一方面也強調戰爭的適法性及正當性。「法律戰」乃將法律作為作戰的手段,以法律的對抗替代軍事作戰,或輔助軍事作戰,以贏得戰爭優勢。「法律戰」的特點在於須和軍事手段交互為用,換言之,軍事戰與「法律戰」結合。軍事作戰包含「法律戰」,「法律戰」也貫穿在軍事作戰的全程,而且在軍事戰的緒戰前就已經展開,即使戰爭落幕,「法律戰」仍未結束,因為戰俘的審訊及處理,仍屬「法律戰」的範疇。
中共在十幾年前即已邀請國際紅十字會成員赴北京針對「武裝衝突法」相關內容對其軍事幹部實施課程講授,由此可見中共對於國際相關法律已相當重視,因此,要了解「法律戰」首須針對「武裝衝突法」內容有更深一層認識:

武裝衝突法中,有幾項關於在武裝衝突的基本原則,這些原則適用於任何形式、團體的武裝衝突,包含內戰也包含臺海衝突,任何交戰的雙方均必須遵守,如不遵守之一方,則要負起違反武裝衝突法的責任,甚至被移送戰犯法庭處理。這些原則如下:

(一)失去戰鬥能力的人,已退出戰鬥的人及未直接參與戰鬥的人,其生命及身心健全,均有權受到尊重。在任何情況下,他們都應受到不加任何不利區別的保護與人道對待。

(二)禁止殺害或傷害投降或已退出戰鬥的敵人。

(三)衝突各方應集合在其控制下的傷者和病者,加以照顧。保護對象還應涵蓋醫務人員、醫療設施、醫務運輸及醫療設備。紅十字或紅新月標誌,即為此種保護的符號,必須予以尊重。

(四)在敵對一方控制下的被俘戰鬥員和平民,其生命、尊嚴、個人權利與信念,均應受到尊重。他們應受到保護,免受各種暴力與報復行為的傷害。他們應有權與家人通信,以及接受救援。

(五)每個人都有權享受基本的司法保障。任何人都不應為他沒有做的事情負責,也不應遭受肉體上或精神上的酷刑、體罰,或殘酷或侮辱性的待遇。

(六)衝突各方及其武裝部隊成員選擇戰爭的方法與手段均受到限制。使用具有造成不必要損失或過度傷害性質的武器或戰爭方法,均受禁止。

(七)衝突各方在任何時候均應將平民群眾與戰鬥員加以區分,以避免平民群眾或平民財產受到傷害。不論是平民群眾或平民個人們,都不應成為攻擊的目標。攻擊應只針對軍事目標。〈本文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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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永佳,公務員,高縣岡山。本文為NOWnews.com網友投稿,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圖為替代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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