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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提供省電優惠獎勵措施 電費最高可打8折

(2008/06/30 16:35)

經濟部宣布電費折扣獎勵,省電比例達10%以上,電費將可打8折。

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

為減緩電費漲價對民眾造成的壓力,經濟部長尹啟銘30日宣布「節能減碳獎勵及輔導辦法」,在電費優惠部分,將依今年每2個月的用電度數較去年同期節省的比例,給予8折到95折的優惠,其中,省電比例如達10%,即可享有電費8折的優惠,以平均用電448度為例,將可比去年省下183元。

馬英九總統29日聽取財經首長報告當前經濟情勢,對於油、電價格的調整無法避免,將交由經濟部提出節能減碳的獎勵辦法,對於省電的家庭,將會提出「前所未有」的鼓勵措施,讓省電家庭不但不會受到電價上漲影響,電費甚至還會往下降。

由於電價即將自明(7月1日)調漲,經濟部原本即規劃同步實施「電費折扣獎勵節能方案」,只要每兩個月的平均日用電量低於去年同期,便可享有電價折扣優惠,分別依用電量比去年同期低5%以下、5%到10%,以及10%以上,給予2%、4%及6%的折扣。

在考量油電價格雙漲,已對民眾生活造成沈重壓力,在獎勵節能減碳的前提下,經濟部今天針對原本已規劃的省電措施再加碼,凡住宅用戶及國中小學,只要今年的電費帳單比去年同期的用電度數節省比例小於5%者,可享有電費95折;省電比例在5%到10%的用電戶,電費可打9折;如果省電比例達10%,將可享有8折的優惠。

以夏季平均用電448度為例,原本電費為1261元,在7月1日電價調漲後電費原本為1316元,但如果可以減少用電23度,省電比例為5%,將可享有9折的電費折扣,折扣後應繳電費為1105元,電費未增反減了72元;如果可以節省45度,省電比例達10%,電費將可打8折,折扣後應繳電費915元,反而比去年省了18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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