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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說沒事? 色男襲胸摸臀數秒 判刑22個月

(2008/07/09 14:43)

十秒內無罪?!男襲胸五秒判22月。

社會中心/宜蘭報導

彰化地方法院去年判一件襲胸10秒案無罪後,引發爭議;在宜蘭,3名男法官判決一起猥褻案時,雖然這名男子襲胸摸臀僅僅五、六秒鐘,但合議庭卻認為這名男子有猥褻意圖,各判8個月徒刑,合併執行,這名男子得吃22個月的牢飯。

去年12月,初一名女外勞蹲在水龍頭前幫僱主清洗碗盤,卻沒料到一名年近半百的男子居然從後頭伸出鹹豬手,襲完胸還繼續摸臀。

遭襲外勞鄰居表示,「前一天是說已經有從後面偷襲,她大叫一聲,他(襲胸男子)跑掉,然後隔天又來。」

食髓知味隔天再摸一次,這名男子自以為聰明,以為摸的時間短就不會有事,但卻踢到鐵板,因為判決書上寫明,雖然男子第一次和第二次只摸了五、六秒,第三次時間更短,只有兩、三秒,但3名合議庭男法官判他有罪,襲胸一次判8個月,三案合併執行,男子得吃22個月的牢飯。

宜蘭地方法院庭長黃永勝說,「時間的長短我覺得不是唯一的考量標準,被害人感受,還有這個行為人的動作,還有這個所謂對猥褻的定義,這個才是本案的重點。」

秒數只是參考,並不是絕對,雖然襲胸最短兩秒,最長只有五、六秒,但只要被害人覺得不舒服就不應該,這樣的判決,也為了被害女外勞出了一口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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