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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學明等5將領告扁案 陳水扁7/21出庭

2008年7月19日 10:42

  • 扁卸任首例!雷學明案「被告」出庭。

  • 雷學明告扁,法官諭令若不到將拘提。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雷學明自訴誹謗案,法官二度以被告身分傳訊前總統陳水扁,時間就在7月21日(周一),法官諭令,如果陳水扁再不到,就要拘提。據了解,陳水扁將出庭應訊,國安單位已經與台北地院聯繫,法院將會以國家元首的規格做好相關措施,這是陳水扁卸任後,首次以被告身分出庭。

這起案件源於94年,陳水扁接受電視台訪問,指稱雷學明、王琴生、張瑞帆、康世淳、程志波等五將領收受拉法葉佣金,當時民進黨立委徐國勇、賴清德曾經舉行記者會,指控拉法葉艦案被告雷學明等人收賄。雷學明等5人召開記者會自清,提出誹謗自訴,向阿扁求償2千萬美元,同時一併控告徐、賴涉嫌誹謗,亦對兩人各求償2千萬美元。

台北地院上個月曾傳訊過陳水扁,陳水扁以另有行程為由,臨時請假未出庭,法院下星期一將再度開庭,並諭令若陳水扁再不到庭,即予拘提;屆時在第七法庭進行庭訊,第六第八法庭也將全面淨空,實施元首級的安全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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