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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改備查 金管會:保德信人壽符合保險商品送審獎勵

(2008/07/22 22:35)

台股520後狂跌,保險業財報也叫苦!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行政院金管會今(22)日宣布,保德信國際人壽自97年8月1日起至98年7月31日止,可適用「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送審獎勵規定,原應經「核准」的新型態保險商品,改以「備查」方式辦理,這也是繼去年國泰人壽之後,第二家符合保險商品送審獎勵條件的保險公司。

金管會保險局表示,為鼓勵保險業審慎送審商品,落實差異化管理並達示範效果,95年8月31日修正該項作業準則時,已建立保險業獎勵機制,新增第21條有關保險業符合「一定條件」者,其送審「新型態之保險商品」不須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即可改為備查方式辦理。

而這次保德信國際人壽是因最近1年內符合下列7項條件而獲金管會認可,包括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本比率達250%以上、未因違反本法或本法授權所定命令受主管機關處分、第25個月基本保額之繼續率80%以上、申訴相關綜合評分值為人身保險業由低而高排名前30%、僱用全職之專業資格證照簽署人員占送審保險商品之實際簽署人員比率75%以上、經主管機關認可的評等機構評定達A+以上或相當等級以上,以及推動社會公益工作,績效卓著。

金管會也同時鼓勵,符合上述「一定條件」的績優保險公司,於每年6月底前向金管會會提出認可申請,並期待藉由保險業獎勵機制的實施,鼓勵保險商品創新發展,滿足市場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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