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新聞
速報>>

南市/籲民眾勿酒駕 市府:交部降酒測標準增罰鍰 

(2008/07/23 00:57)

記者廖璟華/南市報導

根據警政署統計,去年酒後駕車肇事共543件,造成576人死亡,較前年705件、727人死亡大幅減少;相較於去年同期下降約一成。不過台南市交通隊統計今年1月到7月18日為止的交通事故案件,發現「酒駕」的情況雖有逐漸下降中,但在取締的1272件事故中,仍有169件是酒後駕車所引起。

台南市政府呼籲民眾,日前完成更嚴格的酒測標準,針對無照駕駛、取得駕照未滿2年的新手、大客車和載運危險物品的職業駕駛,酒測值門檻從每公升0.25毫克降到0.15毫克,罰款則從1萬5千元起跳。喜歡喝兩杯的民眾可要注意,切記遵守「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台南市政府表示,為有效遏止酒駕肇事,交通部除將針對未滿2年的新手、無照駕駛、大客車及載運危險物品的職業駕駛等對象制定較嚴的取締標準,也將把目前的酒駕罰鍰調高,民眾酒駕被抓,罰鍰將比過去多出3千元到1萬1千元不等,新規定很快就會上路。

此外,交通部路政司目前已完成道安規則及裁罰基準表中有關酒後駕車規定的修訂及預告,罰鍰依違規程度從1萬5千元至6萬元,將會同計程車駕駛人執業年齡由65歲延長至68歲等其他新規定,一併提報法規會及部務會報,通過後不須送立法院審議,即可實施。

一般來說,70公斤的民眾喝兩杯500CC的啤酒,吐氣酒精濃度就可能超過每公升0.15毫克。消基會也曾計算,體重60公斤者喝下3罐350CC易開罐啤酒,酒測值就達到每公升0.25毫克了。而在現行道安規則中,吐氣酒精濃度每公升0.25毫克以上才算酒後駕車,為進一步遏阻酒駕危險行為,交通部才修訂為每公升0.15毫克即為酒後駕車,並在裁罰基準表中增列罰鍰額度。

酒後駕車最高罰鍰將由現行的6萬元提高至9萬元,交通部也規劃整體考量其他規定後,一併修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再報立法院審議,日後若審議通過,裁罰額度將再調高。

路政司強調,刑法自今年1月起,將酒測值超過每公升0.55毫克的罰款上限,由9萬元提高至15萬元,加重處罰確實產生嚇阻效果,去年酒駕違規共約12萬件,平均每個月約1萬件,但今年1到4月略減為平均每月約9千件。路政司及警政署指出,為免行政罰與刑法處分差異過大,因此整體調高行政罰的罰鍰額度,尤其對違規人數較多、卻未受刑法重罰的每公升0.55毫克以下的違規人,大幅提高罰鍰。

  • 將本新聞加入網路書籤:
  • Google Bookmarks
  • Yahoo! My Web
  • Windows Live 書籤
  • HemiDemi
  • MyShare
  • Del.icio.us
  • 其他更多書籤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