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新聞
速報>>
搶錢不手軟? 路邊停車截止收費前1分鐘照開單
(2008/07/23 12:05)
差1分鐘,收1小時停車費,民控搶錢。
地方中心/桃園報導
停過路邊收費停車格的民眾,一定對收費員開單效率、落實收費時間的印象深刻,經常臨時停車不到10分鐘就馬上被開單,但最誇張的還是這位向東森新聞投訴的桃園民眾,他在距離收費截止時間的前一分鐘,仍被開單收取一個小時的停車費,讓他覺得根本就是政府和民眾搶錢。
拿出停車收費單,到底是哪裡出了差錯?曾先生指著上面的開單時間,第一個收費時段晚間6點58分到7點58分,這一個小時收費30元很合理,但問題就出在第二個時段,因為從7點59分開始計時,明明離收費截止的8點只差一分鐘,為什麼還得付完整的一小時停車費?
真的是搶錢搶過了頭嗎?記者在新南路上的其他路邊停車格,發現了另一台在晚間7點52分被開單的車輛,距離8點的截止時間只剩8分鐘,卻一樣必須為這8分鐘繳交一小時30元的停車費。
雖然30元不是大數目,但收費員開單的態度已經認真到讓民眾覺得是在斤斤計較這幾分鐘,少一塊都不行,也難怪民眾心裡會不是滋味,畢竟這路邊停車格的設施是便民,不是擾民。
- 人氣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