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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縣路邊停車委外經營 收費員卯起來開單

(2008/07/23 12:13)

秉持多開單就多賺錢的原則,要求收費員認真開單。

地方中心/桃園報導

怎麼會發生停車1分鐘卻收費30元的事?記者持續追蹤發現,原來桃園縣的停車格是縣政府委託民間業者「訓園公司」經營,業者按契約必須支付權利金,因此,為了賺回成本,當然就是「開愈多單,賺愈多」,這麼一來,當然就會要求收費人員,連最後一分鐘也不能放過。

頂著大太陽,收費員賣力開單,如今這個動作引起爭議,他們也好無奈,身為員工拿人薪水,也只能做好份內事,或許是上頭有交代,收費員態度變的低調,記者來到訓園公司的管理站,對於不合理收費的爭議,他們有話要說。訓園公司員工:「我是覺得…我們會覺得,在上班時間之內…可是如果有民眾反應的話,我們是會給他們一次機會(消單)。」

員工表示,民眾如果反應,願意給一次機會,但看看管理站裡頭一張又一張先前引起爭議的報導就釘在牆上,像曹先生這樣的例子顯然已經不只發生過一次,連一分鐘都不放過,說穿了都是和營利有關。

桃園縣政府將路邊的停車格委託民間的訓園公司收費,訓園公司為了回收成本,秉持「多開單就多賺錢」的原則,自然要求收費員認真開單,如今委外的事業引起民眾不滿,縣政府左右為難。

桃園縣府交通處處長趙紹廉表示,「這個他是延續性的,他已經停了一個多小時,所以我想對收費員來說都是上班時間,他必須要從事這樣的工作。」

雖然說是依法處理,但縣政府也說,因為一分鐘讓民眾須繳交30元停車費,感受不好,縣政府感同身受也將和委外收費公司協調,儘量不要在收費時間截止前2、3分鐘開立收費單,但2、3分鐘和1分鐘短短2分鐘的寬限,對民眾來說實在沒什麼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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