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殺了佐治--但祈人間冤獄不再
(2008/08/01 00:30)
丁澤瀛
自由時報刊登太極門大師兄冤獄獲賠償一事,受害者最大的心聲是「遲來的正義已不是正義,希望司法以此為鑑,不要再有預設立場的不公平辦案」。對於承辦的檢察官侯寬仁似乎有許多案件都曾引起社會軒然大波,而且有許多都在多年後經由法官還給被起訴者清白。想來這樣一位辦案讓民眾存有疑慮的檢察官如繼續存在,真是萬民之痛,無怪乎新任法務部長王清峰曾說對於失職的檢察官應予以懲處,個人極為贊成,這也符合現代潮流保障基本的人權的原則。
而被少數知法犯法者羅幟入罪的受害者又有多少真能得到賠償呢?想起澳洲有一真實故事,故事的主角費力與他的合夥人佐治在墨爾本做生意,某天,費力發覺銀行戶頭的帳目有問題,他在吃驚之餘急尋佐治,但佐治卻失蹤了。
正當費力心生疑惑時,佐治的妻子帶著警察將他帶回查問,理由是有殺害佐治的嫌疑。這樁「謀殺案」當然找不到屍體,無辜的費力以誤殺被判刑期20年。
費力出獄後,用盡一切辦法尋找佐治,終於被他找到了。原來佐治當年是帶著情人捲款潛逃到南非,縱使明白費力含冤入獄,他也悶不吭聲。
費力花了一番功夫終將佐治帶回澳洲,帶到當初起訴他的檢察官面前,說:「看吧!這就是那位你們證實我殺了的佐治。」說完,他突然在眾目睽睽之下槍殺佐治,接著笑著說:「我犧牲了人生中最寶貴的20年猶在其次,精神上所受的冤屈不是政府和法庭向我認錯,傳媒兩、三天的報導,民眾的幾聲嘆息就可以補償回來的。殺了佐治是最能將冤獄平反的,因為從今天起,我不再有被冤枉的感覺。」
以上只是陳述冤獄者的痛,幸運的是你我尚未遇到如此的檢察官,但誰能擔保自己不會是下一位受害者呢?希望法務部快快醒來,重新省思司法改革基金會4年前曾提出的法案,內容是--賠償經費由國庫負擔依第一條規定執行職務之公務人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而違法,致生冤獄賠償事件時,政府對該公務人員有求償權。希望盡速通過這項有意義的法案讓人間冤獄不再,讓正義公理與良知重新回歸正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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