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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控員警摸胸 目擊者:她先挑釁、態度惡劣

2008年8月12日 01:05

  • 執勤過當?停車糾紛警與女子爆衝突。(圖/警方蒐證帶翻拍)

  • 女子控訴警摸胸,員警喊冤民眾做證。

  • 各說各話?女指控摸胸警同事力挺。

社會中心/中部綜合報導

台中市林姓女子到逢甲逛夜市,為了等停車場的車位卻造成後方大塞車,她指控警察要她離開,她只是稍稍逗留,竟然遭到警察上手銬,過程中還觸碰到她的胸部;執法的警察則表示,他絕對沒有執法過當,目擊的攤販也說,是女子先挑釁,態度相當惡劣。

民眾:「等一下,不用那麼粗魯嘛!」3名女子開車等停車位卻造成交通大打結,員警勸離,女子不滿,雙方在街上發生口角,連肢體衝突也上演。

警方:「站好配合,不然銬你!」
民眾:「你要幹嘛?警察打人…」

無論警方怎麼拜託,女子就是不肯回警局,警方硬是要將女子上手銬,衝突中警方還被咬了一口,連一旁的民眾也看不下去,這一幕幕就在熱鬧的逢甲夜市前上演。

指控人林小姐:「(警察)先用身體大力的撞擊我們,甚至用手推開我們,觸碰到我們同伴的胸部。」
中市西屯派出所所長:「她們就是以身體來靠近我們員警,我們不得不(上手銬)強制她離開。」

警方立即澄清,強調被指控的施姓員警擔任警務工作已經十多年,長官背書絕無過當,雙方各執一詞,一旁的攤販目睹一切。

目擊者:「她們用身體一直推向警察…一直謾罵,一直罵,真的很丟臉,現在教育怎麼這樣?」

女子要告警方執法過當,警方也告女子妨礙公務和傷害,雙方都說自己沒錯,這起糾紛誰該給誰一個交代,雙方決定交由法律來定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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