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新聞
速報>>

扁密帳/法務部:檢調均依程序辦案 許永欽未吃案

(2008/08/28 22:14)

外界質疑檢察官許永欽在調查台開案時,有隱匿陳水扁洗錢線索情事,法務部在28日晚間公布行政調查結果,指當時台北地檢署檢察長顏大和、檢察官許永欽,以及相關調查人員,均依程序行事,沒有所謂的「吃案」或「私下提供資料」情事。(圖/許永欽的資料照片)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針對外界質疑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許永欽在調查台開案時,有隱匿陳水扁洗錢線索情事,法務部長王清峰上週責成常務次長吳陳鐶組成調查小組,針對此事進行行政調查,法務部在28日晚間公布行政調查結果,指當時台北地檢署檢察長顏大和、檢察官許永欽,以及相關調查人員,均依程序行事,沒有所謂的「吃案」或「私下提供資料」。

2006年台北地檢署偵辦台開案時,有3名洗錢防治中心的調查員發現趙建銘匯給妻子陳幸妤的200萬資金,最後竟然流到了陳水扁在台新銀行的帳戶,且這個帳戶裡頭,還有上億元的資金,但調查員向檢察官許永欽報告時,他卻認為,此一情資與台開內線交易無關,因此,並未直接納入台開案偵辦範圍,但事後檢、調卻互批對方「違法蒐證」、「吃案」,立委邱毅也痛批許永欽失職、吃案,未能及時針對陳水扁帳戶資金的進出異常進行調查。

法務部在20日舉行記者會,宣布王清峰責成吳陳鐶組成調查小組,針對此案進行行政調查,要在一週內公布結果。而經過訪談相關當事人後,法務部在28日晚間公布行政調查結果,認定顏大和、許永欽等人,均依程序行事,合乎一般檢察機關與調查機關的辦案程序,並無所謂「吃案」、「消極不辦案」,也沒有所謂違反作業程序,即無私自提供資料、私自辦案等行為。

法務部常務次長吳陳鐶表示,「洗錢防治中心交給廉政處,廉政處移送給台灣高等法院查黑中心,因為當時前總統陳水扁當時還是擔任總統,所以就沒有啟動偵查,那在今年5月20日,特偵組已經另外分案來調查,所以事實上,我們檢調機關在這件事情,都沒有吃案的情況。」

法務部表示,因為這個案子涉嫌刑事案件,加上許永欽當時在辦台開案,所以請調查員再向上呈報,另外,基於偵查不公開,大家才會誤以為這個案子沒繼續偵辦,因此,調查局和檢察官都沒有過失。不過,這樣的說法其實也是有問題的,因為如果早就掌握陳水扁有秘密帳戶,為何沒有進一步進行偵辦?要是這次洗錢案沒有爆發,這件秘密帳戶的案子,是否也會石沉大海?
→去看更多的陳水扁家族涉嫌洗錢新聞!

  • 我要推:
  • Google Bookmarks
  • Yahoo! My Web
  • Windows Live 書籤
  • HemiDemi
  • MyShare
  • Del.icio.us
  • Plurk
  • Twitter
  • Facebook
  • 其他更多書籤
延伸閱讀

最新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