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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紅未吃紅? 「張君雅」槓上泡麵廠 指包裝違反肖像權

2008年8月29日 01:41

  • 張君雅小妹妹因廣告一炮而紅,小童星本尊叫簡嘉芸,現在槓上泡麵公司,違反肖像權!

消費中心/桃園報導

張君雅小妹妹回家吃泡麵,這支廣告很多人都印象深刻!扮演張君雅的簡嘉芸小妹妹更是一炮而紅,但現在簡小妹的家人卻打算控告泡麵公司!因為他們認為,公司沒有經過家人同意,就把張君雅小妹妹的卡通肖像在包裝上,涉及侵權!

穿著制服頂著一顆阿嬤爆炸頭,呆呆的向前衝,3年前喜感十足的泡麵廣告,讓簡嘉芸一砲而紅更讓她與張君雅畫上等號,連學校老師遇見她都問:「阿嬤的泡麵煮好了嗎?」。

不過現在泡麵廠商沒請她拍廣告,卻直接把一款零食取名叫「張君雅小妹妹」,一個月進帳好幾千萬,卻沒支付簡小妹肖像使用費。簡媽媽表示,酬勞比外界想像的少很多,已經寄出存證信函希望廠商尊重女兒肖像權。

維力行銷經理張見漳表示,張君雅小妹妹不管名字或外型,都是廣告公司設定好的形象,沒有侵犯肖像的問題,更說包裝上的卡通人物只是長的像。維力食品公司每月至少靠「張君雅」這塊招牌,增加好幾千萬的營收。雙方各說各話,恐怕即將面臨一場肖像爭奪戰。(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方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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