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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釋兩岸「非國與國」為貓熊來台免協商護航?陸委會否認

2008年9月4日 17:45

  • 準備送台灣的熊貓團團、圓圓,已從四川臥龍基地搬到雅安碧峰峽基地。(圖/翻拍CCTV-4畫面)

記者王宗銘/台北報導

馬英九接受墨西哥太陽報專訪時指出兩岸非國與國關係,總統府進一步釋出兩岸是對等的地區與地區關係訊息,傳出是為了讓中國大陸贈台的一對大貓熊於十月中旬抵台解決問題而護航。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勳4日下午表示,貓熊來台目前仍然由農委會小組在處理當中,其中也包括處理華盛頓公約的問題,目前還沒有做出最後的決定。

劉德勳說,依照中華民國憲法以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在法律規範下,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就式目前公文書的用法;對於貓熊來台是否會是以地區對地區的名義申請,他不願說明兩岸是「地區對地區」的說法,與貓熊來台兩者之間有何關聯。

劉德勳還說,不希望外界將「地區對地區」扣在華盛頓公約或貓熊的議題上面,因為這是兩個不同層次的問題。

對於過去大陸希望贈台貓熊所出現的「中央對地方」爭議如果再度出現,政府是否願意接受?劉德勳則說,必須尊重農委會的最後決定。

至於貓熊來台是否要透過兩岸協商,或是要回應大陸海協會呼籲協商來展開協商,劉德勳說,如果農委會小組最後決定的內容是有需要協商,那政府會授權海基會與海協會協商,不過,農委會小組階段性的結論還未完成。

按常理,貓熊是國內野生動物保育法所指定公告的保育類動物,也是華盛頓公約所明定的瀕臨絕種的野生動物,貓熊輸入依照華盛頓公約(CITES)須由輸出、輸入國以國對國方式核發同意文件,並無疑義。不過,大陸過去將貓熊從其棲息地移贈給上海、福州時,則是出現所謂「地區對地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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