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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道中學學生帶手機 需先簽切結書 人本:侵犯隱私

(2008/09/08 14:38)

明道規定學生帶手機,需先簽切結書。

地方中心/台中報導

帶手機上學,居然要簽切結書!台中縣的明道中學最近以手機偷拍氾濫為理由,不但限制學生使用手機的時間,還要求簽所謂的手機查閱同意書,方便校方隨時抽查,引起學生不滿,教育團體也認為這樣的行為根本是嚴重侵犯隱私權,大開教育倒車。

帶手機上學居然要簽切結書,檢查內容到底合不合理?兩大張紙明文規定,手機帶進校園採登記制,並填寫切結書,學校在必要時還可以檢視手機內容。只是哪些學生應該被檢查?難道有學生早已經被造冊列管?

對此,明道中學學務主任周凌漢表示,「學校沒有所謂黑名單,不雅圖片如果是侵犯到別人的隱私,是不是也對那個被侵犯隱私的同學傷害更大?其實法律是保障好人,對有犯罪意圖的人有威嚇。」

但人本基金會中部主任張碧華表示,「不是用一種圍堵,把孩子趕出校園的方式,來解決這樣的問題,把這個孩子趕出去,但是很快的下一個又會發生。」

學校不願承認這種做法失當,但是面對反對聲浪,學校或許也該聽聽學生的想法。(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林尚賢、謝宗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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