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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豐大橋意外 交部最高懲處記過兩支

2008年9月20日 15:48

  • 擺官僚?公路總局局長陳晉源:規定就是這樣。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辛樂克颱風襲擊下,台中縣后豐大橋14日發生斷橋意外,造成3輛車掉落大甲溪。對此交通部19日做出檢討,將處分10人,其中最高懲處層級是公路總局局長陳晉源被記過兩支。

台中縣后豐大橋斷橋意外邁入第7天,救難人員仍持續出動大批搜救人員,沿后豐大橋往大甲溪下游搜尋5名失蹤者,而16日在大甲溪外海撈獲的男性遺體,經過刑事局兩度DNA鑑定,證實死者身分為休旅車的駕駛沈承輝。

意外後成為眾矢之的的交通部也在19日做出懲處,懲處最高層級為公路總局局長陳晉源,以督導不周影響社會觀感為由記過兩支;另外后豐橋現場指揮官第二區工程處處長黃三哲同樣記過兩支;台中工務段段長陳紹釗則是記過兩支,並且調離現職。

陳紹釗在接受訪問時,強調自己是按規定封橋,但仍語氣無奈表示「碰到了嘛!這個本來就是要負一些道義責任」。被懲處居然還這麼無奈,對比每天在斷橋邊找尋失蹤親人的家屬,不僅相當諷刺,更讓人質疑交通部事後這樣的檢討,根本未學到教訓。(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邱曉佩、王鴻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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