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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中國毒奶粉事件看CEPA之簽署

(2008/10/07 00:13)

(●作者許嘉恬,台灣女性影像學會理事。本文為NOWnews.com網友提供,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

許嘉恬

中國毒奶粉事件,引起台灣極大恐慌,只怕,隨著十月份登場的兩岸兩會協商,雙邊若簽署CEPA,這恐慌將「綿綿無絕期」。

中國海協會陳雲林會長預計十月底來台進行兩岸兩會協商,中國方面早一步宣布將簽署CEPA放入議程,馬政府也表示可以談。但,在促進兩岸經濟交流的糖衣包裹下,台灣人民盲飲了何種毒藥,馬政府必須講清楚。

2003年6月香港與中國簽訂「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簡稱CEPA),內文開宗明義寫道,「為促進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共同經濟繁榮」,第二條亦明確指出,此「安排」的實施、達成,需遵循一國兩制的方針。檢視世界各國間所簽訂之區域經貿合作,並無任何主權國家以arrangement與另一主權國家簽訂正式文件,不論是1983年紐西蘭與澳洲所簽署之CRE,2000年紐西蘭與新加坡在所簽署的CEP,2003年印度與斯里蘭卡在2003年所簽署的CEPA,其正式名稱皆是agreement(協定)而非arrangement(安排)。中國企圖含混夾帶,矮化台灣為其「特別行政區」,以造成法理事實,人民或可不察,博士內閣又豈會不知?馬英九先生請告訴台灣人民,您究竟是以「台灣特別行政區」區長,還是台灣總統名義同意簽署CEPA?

除主權問題外,CEPA主要在取消貨物關稅壁壘、增進服務自由化以及貿易便利化等三目標,由於香港屬於中國一部份,CEPA第五條第二項便明示香港地區對中國所有進口貨物實施零關稅,此次毒奶粉事件,香港亦首當其衝。根據香港衛生署9月28日網站資料,共有2414名民眾,表示本人或其子女曾飲用三聚氫銨奶粉,此外,中國境外首宗因三鹿公司毒奶粉造成的兒童腎結石病例,便出現在香港,由此可知,與中國貨物自由流通必須承擔極高風險。面對既無建制食品標準檢驗制度,亦無商品抽檢系統,將人民每日置於危險中的黑心國家,馬英九政府在簽署CEPA、增進兩岸黑心商品自由流通前,是否需先經過全民同意?

當世界其他主權國家,強勢管制甚至取消中國黑心商品進口,將人民生命健康視為最不能妥協的最高指導原則,馬英九政府請勿再以「魅中」、「統一」作為最高戰略,而濫用台灣人民所附予的執政權力。請仔細聆聽台灣人民的聲音,「我們拒絕簽署CEPA這個黑心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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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許嘉恬,台灣女性影像學會理事。本文為NOWnews.com網友提供,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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