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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密帳/當庭對質望一眼 扁辯稱對調查局情資有保留

(2008/10/08 10:25)

前調查局長葉盛茂涉嫌隱匿公文案,今天第二度對質,陳水扁上午一大早就抵達台北地院。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前調查局長葉盛茂涉嫌圖利、偽造文書案,今天(8日)上午以證人身分傳喚前總統陳水扁到庭說明,面對已經收押的葉盛茂,兩人在庭上先是互望了一眼,接著展開庭訊,這是兩人在案發後的第二度當庭對質。在庭上,陳水扁表示由於調查局提供的宋楚瑜會見陳雲林一案是有所本,但是錯了,因此他對於澤西島的情資也有所保留。

陳水扁是於上午9時20分左右在隨扈保護下,提早了10分鐘進入台北地院,葉盛茂則是由法警押解從台北看守所驅車前往法院。葉盛茂涉及隱匿公文部分,包括95年12月澤西島的情資及97年1月艾格蒙組織傳來黃睿靚在瑞士帳戶資料,調查局都曾製作成公文向上呈報,葉盛茂卻都涉及隱匿並向陳前總統當事人告知,檢方先是依隱匿公文罪予以起訴,在10月3日追加起訴洩密罪,6日北院開庭,法官變更起訴法條,以涉嫌圖利、隱匿公文、洩密以及公務員登載不實等四項罪嫌,當庭予以收押。

庭訊一開始,法官即問陳水扁「收受情資報告,是否有法令依據、是否有他人犯罪資訊」,並追問葉盛茂報告的時間點,陳水扁含糊回答說「範圍很廣」但沒有回答是否包括他人犯罪資訊,法官再追問是否包括他人犯罪資訊,陳水扁頓了一下再回答「有包括」;接著法官再問會面地點除了在總統府之外,是否也有在其他地方,包括官邸?陳著回答有,時間地點多在總統府辦公室,約每月一次,法官再問為何會選擇在官邸?陳水扁說這是為了配合時間的需要。

法官再問陳水扁是否看過這份公文,陳水扁以公務忙為由說忘了,至於澤西島的情資,陳水扁表示是葉盛告知之後才知情,他還多次問了妻子吳淑珍是否在海外有帳戶,吳淑珍都說沒有,所以他相信妻子講的話。

法官再問「調查局長向你報告他人犯罪資訊,有沒有法令依據」,陳水扁答「依慣例」,表示過去的總統都是這樣做,陳水扁還表示他曾經提到親民黨主席宋楚瑜曾在美國會見時任國台辦主任的陳雲林是有所本,他相信調查局的資料,但是錯了,因此對於調查局所提供的這份澤西島資料有點保留,陳水扁這番相信太太、不信葉盛茂的說詞,似乎讓法官有點不悅。

至於兒媳陳致中、黃瑞靚是否在海外有帳戶,陳水扁也表示不知情。

據指出,陳水扁在講話時,葉盛茂大部分時間都是頭低低的,只有偷偷望了阿扁一眼,在庭訊一開始時,葉盛茂見到陳水扁時,一度欲起身行禮,被一旁的法警壓了下來,意思是上司、部屬的禮儀在法庭上可免了。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前調查局長葉盛茂涉嫌隱匿公文、洩密案,6日開庭時,認定葉盛茂洩漏前第一家庭疑涉洗錢情資給陳水扁,造成特偵組偵辦困難,讓陳家獲得利益,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中的圖利罪,當庭變更起訴內容,以涉重罪及有串證之虞,裁定收押禁見。今天再開庭讓目前暫為證人身份的前總統陳水扁出庭作證,並與葉盛茂當庭對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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