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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貼「議長交代」字條 胡志強:沒看過

(2008/10/14 00:44)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針對台中市政府審核電子遊藝場執照時,公文貼上「議長張宏年交代」字條,台中市長胡志強13日表示,就他印象和記憶所及,沒看過有公文貼上字條。至於張議長所涉及的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他不便談及案情。

議長張宏年涉嫌為電玩業者柯美雲關說發照,被諭令500萬元交保候傳,張宏年13日上午再度發言表達心中的不滿,對市府在審核發照公文中貼上「議長關心」字條大有微詞。  

胡志強表示,在印象中,這類案件上沒看過有字條,外面說的是否為傳言,他會將正式的公文調出來,他並說,當然公文中字條可能不見了,但就印象和記憶所及,沒看過字條。

胡志強指出,張宏年對府會互動及市政推動有很大安定性力量,他對張宏年非常感謝。至於外面所說傳言,他覺得難以置信,以他對張宏年的了解,張宏年不應該是別人所懷疑的會有弊端的人。

對於市府電玩業者發照程序是否需要檢討?胡志強認為,因原來發照太過浮濫,後來提升為「一層決行」後,對申請者表面上看起來合法。但實際是否為人頭?有無斷水斷電紀錄都要查清楚,也沒有因此而不發營利事業登記證,現在也沒有改變「從嚴審核」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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