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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市/載運砂石覆網未下拉 環保局擬開罰

(2008/10/14 00:13)

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臺南市環保局長張皇珍13日表示,為提升台南市空氣品質,抑制載運粒狀物質車輛粉塵逸散,台南市環保局自10月中旬起,將會同警察局交通隊採機動性路邊攔檢,並針對違反者當場開立罰單,請各業者確實遵照公告規定辦理,以免受罰。

環保局長張皇珍指出,台南市環保局於97年7月1日公告「台南市運送砂石、土方、建築廢棄物或其他粒狀物質之車輛機具,未採行防制設施者為空氣污染行為」,正式公告後首要重點為砂石載運車輛覆網是否下拉,首波執行方式於台南市主要路段以拍攝進行紀錄,不合格者主動行文通知改善,目前總拍攝數超過1千輛以上,其中不合格車輛約400輛次,主要以砂石車居多。

環保局公告車輛機具防制設施之規定為二,須擇一採用: (一)採用具備密閉車斗之運送車輛機具。 (二)採用非密閉車斗之車輛機具,應使用防塵布(網)或其他不透氣覆蓋物緊密覆蓋。覆蓋物邊緣最低下緣並應向下延伸覆蓋車斗上緣,以不遮掩車身標識及逸散為原則,且捆紮牢固,及應設置防止載運物料掉落地面之防制設施,車斗每間隔1公尺應下拉1點,以不飛散或洩漏為原則。

張皇珍表示,不符上述規定車輛,可處罰鍰50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未來台南市環保局仍會持續與交通隊辦理砂石車聯合稽查行動,以達到督促車輛使用人將非封閉之車斗確實覆網下拉,進而有效減少空氣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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