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新聞
速報>>

WiMAX/中華電信投資全球一動案鬆綁 NCC:依「法」行事

(2008/10/30 10:06)

全球一動首度在國內展出M-Taiwan計畫中與三總合作開發的M-Care行動寬頻醫療照護。另外,透過行動WiMAX高速寬頻網路,也可以大玩線上遊戲。(圖/郭羿婕、諾基亞西門子、全球一動提供)

記者林睿康/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審查中華電信投資全球一動案態度兩極,先是反對投資,然後又撤銷原決議,NCC發言人李大嵩29日強調,訴願委員會一切依「法」行事,他也強調不認同第一屆NCC委員所做出的擴大性法律解釋。不過,NCC已經打算修法,防堵未來再度發生類似令外界詬病的情況。

第一屆NCC曾在今年3月20日,駁回中華電信入股全球一動申請案,原因是當初WiMAX投標審查面談時,全球一動的投資計畫書並未規劃中華電信為股東名單。但在得標後,突然又冒出中華電信認股14.9%,對沒有得標的業者不公平。

不過,短短半年多的時間,第二屆NCC訴願委員會卻在10月7日撤銷原處分。

NCC發言人李大嵩29日表示,根據訴願委員會的說法,雖然依據電信法第15條規定,第一類電信事業者相互投資或合併時,應該經由主管機關同意,但因為全球一動還只是籌備中的業者,並不是電信事業者,其實無「法」規範。

李大嵩說,訴願委員會一切依「法」行事,而他也不認同第一屆NCC委員所做出的擴大性法律解釋。

對於外界認為,兩屆NCC的立場互相牴觸。NCC訴願委員會則解釋,每個人對法律的見解不同,但是電信法中,的確沒有明文規範籌備中業者不得和其他電信業者相互投資或合併,因此,才會在半年後做出撤銷原決議的決定。

而原決議遭訴願委員會撤銷後,NCC決定不再討論,但擔心此事件會引發其他業者跟進,NCC也將積極修法,明確規範第一類電信業者不得投資或合併該籌設中第一類電信業者,一旦違法後,則將不給予換發新執照的處分。

NCC指出,雖然中華電信可以投資全球一動,但依據電信法規定,投資比例不得超過被投資業者總資本額15%,當初政府為了發展WIMAX產業,並希望新進業者可以投資,因此設定最低資本額為10億元,目前全球移動資本額為10億元,因此,中華電信投資金額上限為1.5億元。

  • 將本新聞加入網路書籤:
  • Google Bookmarks
  • Yahoo! My Web
  • Windows Live 書籤
  • HemiDemi
  • MyShare
  • Del.icio.us
  • 其他更多書籤
延伸閱讀

最新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