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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賠東森S若定讞 NCC可轉求償姚文智 一輩子也還不完

2008年11月20日 18:33

  • 東森新聞S台遭撤照關台,NCC判賠3.4億。

  • 針對東森S台遭新聞局停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遭台北地方法院判國賠3億4869萬。(圖/記者林睿康攝影)

  • 箝制媒體?姚文智:專業決定無藍綠。

  • 3.4億怎賠?姚文智可能1毛都賠不起。

  • 姚文智負債千萬,車又被撞。

  • 選立委槓龜!姚文智沒收入吃老本。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前新聞局長姚文智在任內,曾對東森S台做出關台處份,根據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認為新聞局的處分違法,繼受新聞局業務的國家通訊委員會(NCC)應賠償東森S台3億4千多萬元,創下國賠最高紀錄;而依據國家賠償法規定,NCC可以向姚文智求償這筆賠償金,若未來審判定讞,姚文智要怎麼賠呢?經過東森新聞的調查,以姚文智3年前的財產申報來看,他當時還負債達1千多萬,如今他幫謝長廷做事並不支薪,就算以後有機會選上立委,而且不吃不喝,也得要1千7百年,才還得了。

東森新聞S台在2005年7月遭新聞局否決換照,而被停播332天,台北地院認為,新聞局當時的處分未依衛星廣播電視法施行細則規定,先要求補正即直接否決換照,侵犯新聞自由,造成東森損失,由於新聞局廣電相關業務移由國家NCC負責,因此,判決NCC須賠償3億4869萬。

對此,NCC法律事務處長高福堯表示,當年同樣遭新聞局停播的龍祥電視台,案情相當雷同,兩電視台一樣不服新聞局處分,且一樣訴願成功,之後皆去北院告NCC,但在今年6月5日,龍祥案一審,是判NCC勝訴,龍祥台後來放棄上訴,NCC將以此案為事實基礎,爭取二審法官認同。

如果未來審判定讞,NCC確定得進行此一天價國賠,且NCC又可向姚文智求償時,姚該怎麼賠呢?他過去1個月薪水雖曾有將近20萬,但3年前,他的財產申報包括:存款185萬、房貸負債卻高達1千零40萬,此外,登記的2台車中,一輛的白色CRV,曾在前年底發生車禍,就算要脫手,車價也受。

不過,姚文智不愧政治系高材生,下台後就想出書轉型文藝青年,只是一張嘴可能還是比拿筆厲害,之後,他投入立委選戰,結果也槓龜,只好繼續跟在謝長廷身邊,目前擔任影子政府執行長,但這個職務是義務性,是沒有薪水的,所以他現在還得吃老本。外傳姚文智未來還是可能選立委,就算他如願選上,他1個月薪水大約17、18萬,然後「省吃儉用」,大概也要1千7百年才能還完這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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