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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引海外資金回流!金管會祭出遺贈稅優惠 盼4年吸金9兆

(2008/11/20 23:50)

配合經濟部企業登陸投資上限的鬆綁,金管會主委陳樹(圖右)7月17日表示,同步放寬國內企業募資赴陸投資限制。(圖/記者顏真真攝)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金管會主委陳樹20日晚間表示,已研擬完成「亞太資產管理中心發展條例草案」,初步規劃國人只要是在今(2008)年7月31日前匯往海外的資金,在該法案實施2年內匯回台灣,本金部分除享一次免計入遺產稅之外,設立專戶長達8年者也免計入贈與稅,而且投資台灣證券市場4年內也可享利息免稅,金管會預估,一旦落實不僅稅收不會短少,4年內還將貢獻220至330億元稅收,創造1萬7000個金融就業機會,金融機構的資產管理總額也可望從11兆元增至20兆元。

金管會主委陳樹20日晚間率委員葉銀華特別針對推動台灣成為資產管理中心規劃案提出說明,葉銀華表示,香港、新加坡已具備亞太金融中心的態勢,就連上海、首爾也宣稱要建立資產管理中心和東北亞金融中心,而台灣人的財富特別豐富,尤其是海外部分,根據粗估有10至20兆元,因此,當然希望引導國人資金回流台灣進行投資,打造台灣成為亞太資產管理中心。

也因此,金管會自今年8月上旬也開始規劃研議,並於近日草擬完成「金融資產管理中心發展條例(草案)」。葉銀華表示,為吸引外流資金回台,金管會研擬成立資產管理中心的「特別帳戶」,只要當事人能夠證明這些資金是由台灣匯出去的,而且初步規劃是限定在今年7月31日前匯出,並在該法案實施2年內匯回台灣投資者,在本金部分,金管會將給予遺產稅及贈與稅優惠。

葉銀華進一步說明,在本金部分,只要依規定時間匯回台灣投資,死亡可享有一次免計入遺產稅的優惠,而且只要設立專戶達8年以上,資金贈與時,也可免計入贈與稅,投資國內證券市場4年內所產生的利息,也享有免稅優惠,但如果在4年內撤銷專戶、匯出資金者,之前所享的租稅優惠,政府也將全數追討回來。

金管會指出,根據私人銀行業者估計,一般為客戶資金進行海外資產配置規劃的成本約佔該資金的10%。因此,即使遺贈稅率降至10%,其效果主要在於使得國人資金外移以規避稅負的現象減緩。若對於已經在海外的國人資金,給予一定期間,使其回流的本金不計入遺產或贈與總額,可以強化吸引其回流之誘因。

此外,從國際競爭的角度來看,由於金融全球化的發展,鄰近地區國家間的稅率差異,往往形成影響資金移動的關鍵,這從港、星等鄰近金融中心的發展就可以清楚看出,稅率差異是影響資金移動的關鍵因素之一。

金管會舉例說明,香港政府於2006年2月取消遺產稅,使得香港資產管理業務於2006年、2007年均大幅成長;新加坡一直努力於建構亞太資產管理中心,基於國際競爭,2008年2月也跟進取消遺產稅來因應。

雖然這項措施看起來對政府稅收可能有不利影響,不過,葉銀華認為,對稅收的影響相當有限,只要能吸引海外資金回流,不僅金融機構的資產管理費或手續費收入將有所成長,相關交易稅、金融營業稅等也可望跟著提高,還可創造金融就業機會,根據金管會初步估算,4年內可增加220至330億元的稅收,創造1萬7000個金融就業機會。

此外,為打造具競爭力的資產管理中心,金管會也將向全球徵才,並提供具有金融資產管理專才的外籍人士租稅優惠,以低於現行20%的所得稅扣繳率,對其在台所得課稅,藉此吸引外籍金融專業人士來台。

陳樹則強調,未來此條例草案將由行政院召集各部會共同研議審查,金管會亦將持續聽取各界意見後作適當調整,期能凝聚共識,早日完成立法,促其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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