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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1 11:50)
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
大陸冷氣團南下,各地氣溫一路下降,羽絨衣、羽絨被最近也賣得特別好。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今(21)日公布羽絨製品的抽樣檢測結果,在17件檢測商品中,有4件羽絨產品標示成分為100%羽絨,但卻與檢測結果不符,1件被胎套上檢出可遷移性螢光物質,3件羽絨衣的中文標示不合規定。
確保市售羽絨衣、羽絨被等羽絨製品品質,標檢局日前派員在台北縣市、桃園及彰化等地區各大賣場、百貨公司及專賣店購買6件羽絨被及11件羽絨衣共17件商品進行檢測,價格從790至7490元不等,參照CNS 13982「羽毛試驗法」、CNS 12943「樹脂加工梭織物及針織物試驗法」及CNS 14940「紡織製品中游離甲醛之限量及可遷移性螢光物質」等國家標準,就填充物成分、游離甲醛、可遷移性螢光物質及中文標示項目進行檢測。
標檢局表示,由於羽絨製品的羽絨與羽毛含量多寡,可能影響其成本及保暖程度,檢測結果,有4件商品明明在包裝或洗標上標示100%純羽絨,但經檢測卻發現掺有帶梗羽毛;其中甚至有1件的羽絨含量僅約70%。標檢局已函請經濟部中部辦公室依「商品標示法」相關規定要求業者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將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至改正為止;情節重大者,並得令其停止營業6個月以下或歇業。
此次檢測結果雖然在17件羽絨製品中均未檢出游離甲醛,但有1件被胎套檢出可遷移性螢光物質,已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36條暨38條命企業經營者限期改善。
至於中文標示部分,檢查結果有3件不符合規定,主要是未標示製造商或進口商地址及電話;也已函請經濟部中部辦公室依「商品標示法」相關規定追蹤處理。
官員也提醒消費者在選購羽絨製品時,為確保商品之品質,應注意以下幾點:
一、 應檢視羽絨製品之中文標示是否完整,包括商品名稱,製造商或進口商之名稱、電話、地址及商品原產地,尤其更應注意填充羽絨成分比率標示。
二、 選購時可用手捏感覺有無刺硬的羽毛梗,並觀察其有無穿出表面,羽毛含量越多,羽絨含量就相對較少,保暖性較差。
三、 選購時聞聞看有無異臭味,因家禽鳥類羽絨常常混有排泄物或異物,若在裝填前消毒不徹底,羽絨就容易藏有細菌產生異臭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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