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新聞
速報>>

花250萬換燈具遭批浪費 苗檢:用十年早該換!

(2008/11/21 16:11)

地方中心/苗栗報導

苗栗地檢署最近花了250萬元全面換掉傳統式日光燈,改用省電T-5燈管,地檢署評估每年可以省下5到6萬元電費。不過省電燈管燈座和傳統燈管不相容,價格還相差三倍,且只有十年壽命,地檢署花大錢省小錢的作法,遭外界質疑是為了拼節能減碳讓業績更好看。

走進苗栗地檢署辦公室,馬上可以感覺到室內的光線似乎特別明亮,抬頭一看,日光燈管全部都是新的。地檢署最近花了250萬,將1100具傳統日光燈管全部換成省電的T-5燈管,但因兩種燈座不相容,必須連同燈座整組全部汰換。

為了省電費,反而花大錢換燈管,外界質疑是為了拼節能減碳,對此,地檢署人員低調說,「我們使用十年了,年限到了,我們也沒有這筆預算,所以我們向高檢署申請專款。」

地檢署人員澄清,省電燈管每年可省5、6萬電費,使用十年以上省下50、60萬,並不算太浪費錢。不過,電器業者卻不這麼認為。

業者表示,「這個還沒有長年的數據報告出來,這種太陽神燈管(T-8)是100元,價差一倍,但是亮度比傳統更亮一倍。」電器業者建議,若要省電又要壽命長,T-8才是最適合的選擇。(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張士彥)

地方最新:
  • 我要推:
  • Google Bookmarks
  • Yahoo! My Web
  • Windows Live 書籤
  • HemiDemi
  • MyShare
  • Del.icio.us
  • Plurk
  • Twitter
  • Facebook
  • 其他更多書籤
延伸閱讀


NOWnews 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