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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肉體實習?淫亂公民老師與女學生做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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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1 11:47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老師染指未成年國中女學生,已經是敗壞道德的事情,而中部一名黃姓男老師的行為更是讓人搖頭,他平日教導公民教育課程,卻「嘴念經 手摸奶」以課後輔導的名義與國一女學生做愛,彰化地院20日依妨害性自主罪將他判刑5年10個月。
該國中校長指出,黃姓代課老師的教學態度積極,不過思想非常極端與偏激,因為他曾對學生不當體罰,加上該名女學生的母親曾到校投訴,指控黃某與女兒太親密,因此黃姓老師已經在今年1月底離職。
雖然黃姓男老師否認與女學生做愛,不過法官發現兩人擁抱的親密照片,加上女學生指出老師的屁股上有個被香菸燙到的傷口,也讓黃某百口莫辯。法官指出,黃某利用女學生尚未成年的弱點與其發生性關係,因此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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