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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法院人員 詐騙財物

(2008/11/22 02:44)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又發生一樁假冒台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人員,詐騙被害人財物案件,嫌犯以「亂槍打鳥」方式,選定年長之被害人,以電話方式謊稱及騙得被害人之信任,逕而詐騙財物,中壢分局內壢派出所警員吳瑞橋、洪瑞鵬於日前上午接獲勤務中心通報,在桃園縣中壢市忠孝里有人接獲詐騙電話,員警趕往現場。

員警在現場發現古姓被害人接獲詐騙電話,不明男子自稱內壢郵局人員,向古女詢問剛剛是否有委託他人代為領錢,因剛剛有一名至郵局拿存摺跟印章提領現金之男子又馬上離開,古女向該郵局男子表示並沒有委託他人至郵局提領現金,然後問古女是否有在台中太平有開戶,然後又電話轉給一名檢察官向古女說明,因為該戶涉及一件刑案戶頭裡面有3百多萬不法所得,已經在法院審理。

為了證明古女沒有涉案,必須將在郵局內存款175萬提領出來前去法院做公正,因古女不知道如何前往法院公正,避免遭他人對古女提出賠償,經由檢察官向法官請示後表示會派人員來帶領古女去法院公證,雙方約在中壢市郵政總局見面,並要求古女不得向第三者說明以免影響辦案,經本所員警吳瑞橋勸阻並告知其手法為詐騙,被害人古○蓮才恍然大悟,員警並護送被害人將現金175萬存入郵局。家屬知道其事,對於員警能夠及時阻擋被害人免於渠發生詐騙,而造成損失,表達萬分感激之意。

中壢分局長陳武康呼籲民眾,不要聽信詐騙電話之謊言,應「冷靜、查證、報警」,才不會受騙。吳員、洪員2人平時執勤認真,態度積極,處理案件,充分發揮警察為民服務熱忱之精神,深獲民眾高度的肯定,忠勤特殊優良具體事蹟足為同仁楷模。中壢警分局長陳武康得知此事後,便利用集會時公開表揚警員吳瑞橋、洪瑞鵬為民服務優良事蹟,並要求同仁應以「人飢已飢、人溺己溺」之心態,多多發揮為民服務的精神,以幫助需幫忙之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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