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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伐林木 載運途中被逮

(2008/11/22 03:15)

社會中心/枋寮報導

屏東縣獅子鄉錢姓鄉民夥同其妻,在未經秦姓地主同意下,竟擅自砍伐對方種植在山坡地上的相思樹等林木,連同已獲得錢姓鄉民堂弟允許所砍伐的同種類林木,並僱用另外的伍姓鄉民駕駛自用的大貨車,欲載運至中部地區出售圖利,但在載運途中於前晚被警方攔獲,警方偵訊後,21日將全案依竊盜罪嫌移送法辦。
 
警方調查,獅子鄉錢姓鄉民(51歲)目前無業,經查曾犯有詐欺、侵占等前科,他是於獅子鄉楓林段某山坡地上意圖不法,且在未經秦姓地主同意下,夥同其妻(49歲)以電動鏈鋸等伐木工具,砍伐對方種植在山坡地上的相思樹、銀合歡樹、芒果樹等數棵林木。
 
得手後,連同已獲得錢姓鄉民堂弟允許所砍伐的同種類林木,合計總重量3公噸,並以新台幣1200元作為代價,僱用伍姓鄉民(48歲)駕駛自用的大貨車,欲載運至中部地區出售圖利,每公噸售價為新台幣1500元。
 
枋寮分局偵查隊接獲線報,指稱有不法人士,要將於獅子鄉楓林段山坡地砍伐林木,欲載運至外地出售圖利,警方獲報後展開埋伏,20日晚18時許發現1部自用大貨車,載滿已截枝的林木,自獅子鄉砍伐林木地點出發,警方尾隨在後,直到枋寮鄉沿山公路內寮段時,會同制服員警攔檢查獲,立即帶回調查偵辦。
 
雖然錢姓鄉民及其妻均表示,由於秦姓地主種植林木的山坡地,與其堂弟的山坡地相毗鄰,但是他們所砍伐的林木都是出自其堂弟的山坡地上,並非是秦姓地主的山坡地所砍伐的;且伍姓鄉民推稱是受僱載運林木,其他的均不知情,但是秦姓地主對於錢姓鄉民夥同其妻,在未經其同意下擅自砍伐其山坡地上的林木,則指証歷歷,警方偵訊後昨天將全案依竊盜罪嫌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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