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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收押/胡忠信:扁58歲+關30年=88一路發!

2008年11月22日 22:27

  • 蔡銘哲、李界木,吐錢上億爭取減刑。

  • 蔡銘哲、李界木吐錢上億爭取減刑,有樣學樣,不法所得也匯海外藏匿。

  • 扁家資金若不法,海角7億也得吐出來。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涉及前總統陳水扁家族弊案的「吳淑珍特助」蔡銘哲、前竹科管理局長李界木,22日據傳兩人決定將藏匿海外各1億和3千萬的犯罪所得繳回國庫,兩人似乎也已供出龍潭購地弊案的實情;名嘴在政論節目都指龍潭弊案「要水落石出了」,政治觀察家胡忠信表示,真相若大白,「扁恐怕要關上30年,真是一路發。」

特偵組偵辦龍潭基地開發案,21日提訊蔡銘哲與李界木,訊後向法院聲請停止羈押,台北地院審理後,裁定蔡銘哲、李界木分別以新台幣300萬元及50萬元交保;特偵組主任陳雲南22日表示,蔡銘哲與李界木應訊時皆據實陳述,表達願意繳回不法所得,檢察官未來也將斟酌兩人實際行動,請求法院予以減刑,兩人的錢將匯入最高檢察署指定的帳戶。

資深媒體人張啟楷表示,蔡銘哲與李界木兩人,應該是全盤拖出實情,符合貪汙治罪條例第8條的「自首自白減刑」規定,在偵查中自白,「如有所得並自動繳交全部所得財物者,減輕其刑」。

胡忠信表示,「態度很重要」,前駙馬趙建銘與他的父親趙玉柱涉及台開案,但兩人都否認犯行、態度惡劣,因此分別被處7年、9年徒刑,阿扁也是一樣,要認清是非、對錯、善惡,阿扁涉及這麼多弊案,恐被求處30年以上,「阿扁今年58歲,加上30年徒刑,就是88,真的是『一路發!』。」

特偵組查出,蔡銘哲提供人頭帳戶供扁家洗錢,個人不法獲利逾1億元,而李界木奉陳水扁指示,促成86億元的違法土地交易案,獲3000萬元回扣,他們和扁家一起設立海外帳戶,將犯罪所得匯往國外;特偵組還指出,蔡銘哲與李界木應訊時,據實陳述相關款項的來源及去向,並表達願意將相關不法所得繳回國庫的意願。

資深媒體人陳鳳馨表示,龍潭購地弊案辦得差不多了,「已經快要偵结起訴了」;資深媒體人陳揮文說,扁、珍還是趕快招一招比較好啦!「自白的話就從寬處理,不然就是嚴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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