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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拍林志玲還貴!偷拍裙底風光 百萬遮羞費破紀錄!

2008年11月25日 11:48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偷拍裙下風光的代價竟然高達一百萬!7年以來犯下多起偷拍女子內褲的張姓男子踢到大鐵板,他從民國90年至今總共犯案8次,除了頭兩次有被判刑,後來都尋求付和解金了事的方法,讓自己的癖好可以持續進行。只是日前一名被害女子開出巨額賠償,經過他與對方討價還價之後,竟然付出了一百萬,也讓法庭人員直呼:「比第一名模林志玲拍照的酬勞還貴,破紀錄了!」

而張姓男子向媒體表示,他知道自己犯錯了,會付出這些和解金就是希望能警惕自己。不過張母對於兒子把積蓄都拿來跟被害女子和解,感到非常憂心,她希望兒子能去就醫,趕快把病治好。

據悉,該案在板橋地院開庭時,張男的律師表示,他們已經付了一百萬元賠償金給胡女,還提出匯款證明。後來胡女也寫狀紙向法院表明撤回告訴,全案判決不受理收場。只是雖然付出了天價遮羞費,不過張姓男子還是繼續偷拍,今年九月又在板橋一間書店被拍到,而這次他又以和解金的方式解決,只是價碼就「公道」許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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