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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司法原型--金錢定生死

(2008/11/27 00:29)

(●作者伍忠信,資深媒體人。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

伍忠信
 
總統馬英九先生曾自詡任用的政務官絕不會讓國人失望,但半年以來,許多庸官紛紛露出馬腳,其中身負司法改革重任,且曾以「司法青天」被高度期許的法務部長王清峰女士,應該最讓國人失望。
 
王清峰女士上任以來唯一驚人之舉,只有應邀上電視客串名嘴,而且立場偏頗地侃侃而談司法個案,當時引起很大迴響,可惜負面評價多於正面,此後即遁形在法務部韜光養晦,無為而治宛若人間蒸發,以致轄下特偵組出現一連串脫線行為,不止造就台灣有史一來最大尾貪污嫌犯幾幾乎成為建國英雄,也使司法秩序大亂、尊嚴掃地。
 
特偵組日昨又搞出一件大事紀,即在長達十多小時偵訊後,以一億元讓一名逃亡在外,好不容易回籠的通緝犯交保,而且解除限制出境,此名通緝犯即在前朝涉及多起金融弊案的中信集團辜家大少辜仲諒先生,檢方並未敘明法網大開的理由,但由於辜大少涉及前總統陳水扁先生洗錢案,因此不外是「坦白從寬」;但以辜大少涉案之重,以及在扁族巨大貪污疑案的關鍵地位,如此輕易地以辜家九牛一毛的價格就輕放,已幾近於無條件釋放,台灣司法的見錢眼開、趨炎附勢,再度讓國人大開眼界。

這也是台灣司法「有錢判生、無錢判死」的最新示範。辜大少涉及背信、違法套利、內線交易以及違反銀行法等多項金融重罪,而且是在貪污總統任內遭司法起訴,可見其魔高一丈以及對金融秩序傷害程度,連貪腐王朝都不容,現在打著清廉口號的政府法務部門,卻以區區(對財團而言)一億元議價輕放,讓國人了解有錢放生的真諦。

一億元對百分之八十的國人來說算是天價,但對辜家大少來說,連打個噴嚏的工錢都不夠;法務部以罪犯最有利且最擅長的條件交換自由,不止輕縱放水,更鼓勵犯罪,昔年姦淫擄掠的江洋大盜陳進興先生應感嘆生不逢時,他如果遇到王清峰女士當家的法務系統,說不定只要繳出一顆子彈就可交保獲釋,不至於終於伏屍刑場, 因為就交保條件而言,辜家的一億元跟陳進興先生的一顆子彈同樣唾手可得。
 
特偵組的精采演出,在台北主流媒體配合下,辜家大少在獲釋後儼然國之英雄,只缺中信員工夾道歡呼,此正如赴日「策反」請辜大少回國的檢察官成為功臣,以及阿扁先生在不斷玩弄司法後,終於內化為建國英雄,都是司法枉顧正義、混淆是非、出賣尊嚴造成的荒悖亂象。
 
欲求獨立的司法面對政治巨人,尤其是困獸情境的驕橫狂人,要將之繩之以法本來就屬幾近不可能任務,國人縱然期待甚殷,卻也不會要求一蹴可即,因此對特偵組成員立場的扞格、辦案腳步的牛步,甚至因阿扁先生出招所造成的困擾(包括檢察官在案發期間和當事人的不當會面、與女掮客之間的糾葛情仇等),都可以用最寬諒的角度看待,無非是希望將台灣有史以來最大貪污政治頭目定罪,還原已淪失多年的司法正義。
 
但這些寬容,並不意味台灣司法就可以違背最基本的是非標準及正義原則,更不能乖離普世價值;「有錢判生、無錢判死」,以及先前諸多對「權貴阿扁」的特殊禮遇,都已大大偏離這些標準原則,嚴重斲傷司法公信,毀損司法尊嚴,且這類的損傷淵遠流長不易彌補,縱然得以起訴阿扁先生,代價未免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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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伍忠信,資深媒體人。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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