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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樹下台前發布人事案 陳冲:將尊重人事法令的規定

(2008/12/01 15:56)

金管會今日舉行新卸任主委交接,新任主委陳沖在會中也針對人事爭議案提出說明。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針對金管會上週五發布6項內部重要人事案,由於是在主委陳樹去職前任命,引發人事令有效性的爭議,對此,新任主委陳冲今(1)日表示,將尊重人事法令的規定,如果依照公務人員法第26條之1解釋,此人事案無效,就等於不存在,屆時他將會按正常程序辦理。

金管會上週五發布6項內部人事案,包括銀行局副局長,由綜合規劃處副處長蘇郁卿升任;證期局副局長,由證期局主秘王詠心升任;證期局主秘由組長吳桂茂升任;保險局副局長,由保險局主秘吳崇權升任;保險局主秘則由組長陳開元升任;檢查局主秘,由檢查局組長許銘吉升任。

不過,由於此人事案的發布搶在行政院宣布金管會主委陳樹請辭之前,引發外界質疑人事案的效力問題。行政院人事行政局長陳清秀甚至指出,這個跟公務人員任令法的規定有一些不合的地方,所以會需要由新任的主委來重新考量。

對此,陳樹今日在金管會為他舉辦的歡送茶會時澄清,人事案是在11月11日以前就開始作業,也都有聽取副主委、局長的意見,他還強調,上週五也馬上跟新任主委陳冲道歉,並表示法律如何規定就如何做,他絕對沒有臨去秋波。

對於陳樹去職前發布的人事案,新上任的主委陳冲則表示,這不是他個人可認定的事,由於行政院有人事行政局,金管會也有人事處,相信這兩個單位對此人事案都有其見解,因此,他會尊重人事法規的規定,並請教人事主管的意見。

陳冲進一步說明,未來就看公務人員法第26條之1,如何解釋這項人事命令,如果解釋是有效的,當然,他會予以尊重,如果沒有法律效力,就等於不存在,屆時會再請教副主委的意見,再依正常程序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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