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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號公報延後實施? 陳冲:審慎評估中

(2008/12/01 22:51)

金管會12月1日舉行新卸任主委交接,由左至右分別為新任主委陳冲、行政院政務委員朱雲鵬、卸任主委陳樹。(圖/記者顏真真攝)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國際金融海嘯重擊各行各業,原訂於明(2009)年實施的10號公報是否可能延後一年實施?1日走馬上任的金管會主委陳冲表示,已請證期局重新審慎評估實施的影響性,若結果認為有重大影響,將會重新研究實施時間。

陳冲1日正式就任金管會主委,台股也上演慶祝行情,其中金融股盤中漲幅一度逾5%,肯定陳冲深厚金融專業背景,可望為金融市場帶來新氣象,而營建股及庫存龐大的科技股也紛紛大漲表態則肯定陳冲考慮將10號公報延後一年實施。

至於10號公報到底會不會延後實施?陳冲1日在金管會新卸任主委交接典禮後表示,據他所知,證交所曾調查1000餘家企業對實施10號公報的看法,受訪企業有80%認為可以接受,20%認為有衝擊。從表面數字來看,衝擊好像不大,但他個人在金融界服務時,發現很多客戶對10號公報不是很了解,可能也沒做過詳細評估。

陳冲說,由於台灣是以電子業為主,10號公報實施後的確切影響層面,仍須審慎評估,因此,他已請證期局在程序上再走一遍,評估影響程度多大,若結果認為有重大影響,會重新研究實施時間。

所謂「10號公報」即規範存貨處理的會計準則,在2007年才剛完成修訂,預計從2009年度的財報開始適用,但企業也可以選擇提前適用。

至於新修訂的第10號公報「存貨之會計處理準則」,和過去企業界採用的處理存貨方式,有很大的不同。以前企業可藉由「總額比較法」,以市價高於成本的項目隱藏成本高於市價項目的損失,但新公報要求改按分項或分類比較法,可能迫使企業必須認列存貨跌價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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