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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清大王水溶屍案 洪姓受刑人最快今午獲釋

2008年12月3日 08:58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清大洪姓女學生用王水殺害情敵,在服刑了將近11年,假釋公文在今(3)日上午也將送達大寮女子看守所,大寮女子監獄副典獄長吳永山表示,目前洪姓受刑人還不知道自己將在今天出獄,等到稍後收到高雄地檢署假釋票後,才會通知洪姓受刑人。

清華大學女研究生洪曉慧殺害情敵再以王水毀屍滅跡,這件震驚全國的社會案件發生在1998年,洪曉慧於因感情因素,在清大輻射生物研究所演講廳殺害同學許嘉真,並以王水酸液澆淋遺體,致屍體全毀,遭判18年徒刑定讞,並須賠償許嘉真父母2417萬元。

洪曉慧殺人部分遭判15年,損壞屍體部分遭判3年6個月,應執行18年,刑期至2016年3月10日止。去年減刑條例實施,損壞屍體部分減為1年9個月,預估減刑後期滿日為2014年4月2日。

去年洪曉慧服刑過半,符合假釋門檻,但兩度申請假釋都被高雄女監駁回。由於她目前累進處遇已達一級,今年再度送審,獄方審酌她服刑期間表現良好,且刑期執行率已超過六成三,認為有悛悔實據,核准洪曉慧的假釋案,並呈報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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