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懺悔!洪曉慧向老母親下跪 洪母: 回來就好

(2008/12/03 14:44)

睽違11年返家,洪曉慧認不得家門。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離家11年,今天(3日)洪曉慧終於回家了,只不過可能時間隔了太久,對回家的路有些陌生;在大批媒體的包圍下,一度找錯門,進到家裡面第一件事,洪曉慧就是向老母親下跪,母女兩個人相擁而泣。

11年真的過於漫長,讓洪曉慧連回家的路也感到陌生,可能是太過緊張,洪曉慧回到家的這一刻,拿起鑰匙要開門這才發現找錯門。洪曉慧按照傳統習俗,踏進家門口過火爐吃豬腳麵線,還剪下一撮頭髮代表去除霉運。

更生人保護協會主委許惠美轉述母女見面的情形,她表示洪曉惠的媽媽跟女兒說,回來就好,要好好地開創未來的前途。獲得假釋的洪曉慧也說,「我會努力做好該做的事,謝謝你們給我自新的機會。」未來得定期向觀護人報到,洪曉慧付出11年的歲月獲得重生,雖然辛苦不過這也是應該付出的代價。(東森新聞:綜合報導)

記者盧鴻霖、鍾錦榮/高雄報導

王水溶屍案女主角前清大女研究生洪曉慧,終重獲自由,並於上午離開高雄女子監獄後,直接到高雄地檢署完成報到、接受保護管束。
 
10年前,因為情殺事件被判刑18年的洪曉慧,在接受長期的監禁生涯,並通過法務部的假釋審查後,於上午完成法定程序出獄。
 
由於受刑人在假釋後24小時內,須向戶籍所在地的地檢署報到,執行保護管束,設籍高雄市的洪曉慧在一出監,即於上午10時20分向雄檢檢察官報到及完成相關手續。
 
1小時後,負責執行本案主任觀護人吳永達接手執行保護管束事宜,並由更生保護人員陪同洪曉慧離去。
 
雄檢檢察長劉惟宗指出:「觀護就是在法律的嚴格約束下,視受保護管束人的個別需要,提供溫暖協助和適切監督。」受刑人假釋出獄向觀護人報到後,就是「受保護管束人」,都會受到觀護人公平、適切的輔導和監督。
 
主任觀護人吳永達表示,洪曉慧因為感情衝動,做出對不起自己、社會的事情,這次有機會重回社會,應該以贖罪的心情,面對以後的人生,也希望社會大眾,能以祝福的心情,接納洪曉慧,讓她有機會彌補對被害人與社會的虧欠!
 
吳永達並說,以洪曉慧的情形,雄檢會再安排1位女性觀護人,針對她的感情部分,做必要的輔導,以協助她走出情傷,找到復歸社會的人生目標。
 
據了解,依據保安處分執行法規定,受保護管束人每個月至少要向觀護人報到1次,主動說明自己的生活、健康、求職、求學等情況,觀護人也會視受保護管束人狀況,深入其家庭、社區進行訪查,以採取適當的輔導監督機制。
 
此外,觀護人更會視受保護管束人的犯罪和行為歷程,做個別化的法治觀念和社會認知的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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