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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報>>受害者永無人權律
2008年12月3日 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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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伍忠信,資深媒體人。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
伍忠信
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在看守所中落髮,引發「人權」問題,有輿論說這是故意「羞辱」邱義仁,因為邱某人自出道以來就留著的輕湯掛麵頭,不只成為他個人獨特風格,更象徵他的威權,如今威風落地,難怪親朋好友為他打抱不平。
但硬要說北看所罔顧人權、故意羞辱,未免牽拖離題。嫌犯入監落髮是獄政規定,羈押受刑人應無例外人人剃頭,放眼北看所,也只有一個特大號嫌犯2630能夠倖免,如果連邱義仁也比照留髮,北看所恐將因禮遇特權而遭受更大責難。
邱義仁曾是天下第二人,前朝陳總統連任,他運籌帷幄居功厥偉,如果扁朝用心謀國、善政治世,他必能隨前總統優雅下台而備受尊崇,他的飄逸長髮也將隨著他的地位成為國之瑰寶;可惜阿扁八年當國不僅諸多敗德失政,如今更因涉及超大貪瀆鋃鐺入獄,邱義仁身為最受倚重核心幕僚,至少難辭道義責任,更何況因涉嫌共犯而身繫法網,則他那頭長髮的世俗觀感已截然不同。
台灣司法似乎陷入空前弔詭,即加害人的人權已遭無限放大。2630遭羈押上銬,竟有大批挺護者上街頭為他伸張人權,邱義仁一遭落髮,迫害人權之聲四起;但2630的原形陳水扁主政時的誤國,受害者應不計其數,邱義仁身為天下第二人,豈能逃脫這項共業;如今大家要為這些加害者討人權,那廣大受害者的人權何在?
再看最近一個重大社會個案,昔年清大冷血溶屍案,兇手已獲准假釋,媒體大幅報導引為佳話,為她爭取人權的師長、牧師更被捧為英雄,社會已遺忘無辜受害者的人權,更遑論受害家屬的苦難。
這是新世紀台灣人權律:受害者永無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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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伍忠信,資深媒體人。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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