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news最新新聞
- 最新新聞
(2008/12/04 10:56)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針對金管會在前主委陳樹下台前發布6項內部重要人事案,新任主委陳冲今(4)日在立法院財委會明確表示,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之1規定,此人事令確定無效,他也已發函告知此人事令不具效力,不過,他也強調,6人事職缺不能空太久,這個月一定會處理。
金管會11月28日發布6項內部人事案,包括銀行局副局長,由綜合規劃處副處長蘇郁卿升任;證期局副局長,由證期局主秘王詠心升任;證期局主秘由組長吳桂茂升任;保險局副局長,由保險局主秘吳崇權升任;保險局主秘則由組長陳開元升任;檢查局主秘,由檢查局組長許銘吉升任。
不過,由於此人事案的發布搶在行政院宣布金管會主委陳樹請辭之前,引發外界質疑人事案的效力問題。行政院人事行政局長陳清秀甚至指出,這個跟公務人員任令法的規定有一些不合的地方,所以會需要由新任的主委來重新考量。
雖然陳樹在金管會歡送茶會上澄清,人事案是在11月11日以前就開始作業,也都有聽取副主委、局長的意見,他還強調,上週五也馬上跟新任主委陳冲道歉,並表示法律如何規定就如何做,他絕對沒有臨去秋波。
不過,陳冲今日在立法院財委會上則表示,在詢問過人事單位意見後,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之1規定,日前金管會發布的6項人事案確定無效,他也已發函前述人事令不生效力。
陳冲說,由此6人事職缺為12職等、11職等,不能懸空太久,因此,這個月他一定會處理。
根據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之一規定,各機關首長於下列期間,不得任用或遷調人員:
一、自退休案核定之日起至離職日止。
二、自免職或調職令發布日起至離職日止。
三、民選首長,自次屆同一選舉候選人名單公告之日起至當選人名單公告
之日止。但競選連任未當選或未再競選連任者,至離職日止。
四、民意機關首長,自次屆同一民意代表選舉候選人名單公告之日起至其首長當選人宣誓就職止。
五、參加公職選舉者,自選舉候選人名單公告之日起至離職日止。但未當選者,至當選人名單公告之日止。
六、憲法或法規未定有任期之中央各級機關政務首長,於總統競選連任未當選或未再競選連任時,自次屆該項選舉當選人名單公告之日起至當選人宣誓就職止。地方政府所屬機關政務首長及其同層級機關首長,於民選首長競選連任未當選或未再競選連任時,亦同。
七、民選首長及民意機關首長受罷免者,自罷免案宣告成立之日起至罷免投票結果公告之日止。
八、自辭職書提出、停職令發布或撤職、休職懲戒處分議決之日起至離職日止。
九、其他定有任期者,自任期屆滿之日前一個月起至離職日止。但連任者,至確定連任之日止。
駐外人員之任用或遷調,必要時,得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
考試及格人員分發任用,不受第一項規定之限制。
第一項規定期間內,機關出缺之職務,得依規定由現職人員代理。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金管會主委陳樹突然下台,引發揣測,而且更爭議的,是在他下臺消息曝光前的一個小時..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陳樹雖然主動請辭金管會主委獲准,引發的爭議又多了一樁,有傳聞指出,28日行政院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