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條新聞

速報>>

國務費案/馬永成50萬元交保 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2008年12月9日 17:42

  • 馬永成心防不破,難探查金改真相?

  • 羈押35天終出「關」,馬永成臉消瘦。

  • 馬永成委任律師李勝琛:已經釐清,沒有羈押的必要。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特偵組今(9)日上午借提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下午4時40分以無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具保停押,台北地方法院傍晚5時30分裁定馬永成50萬元交保,同時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及出海。

特偵組在追查國務費案的機密費有無流入扁家,發現馬永成在擔任總統辦公室主任期間(2000年5月20日至2005年2月28日),當時出納陳鎮慧按月支領機密費後,均由馬永成和前辦公室主任林德訓在領據上簽字,事後約有5000萬元的經費都輾轉流入扁家密帳,所以馬永成也出現核銷不實的問題,與林德訓的情況相似。

特偵組上月4日第六度傳喚馬永成到案說明,相較於前五次都沒事,這回他帶著律師應訊,檢方訊後以馬永成在國務機要費案中有犯罪之實,且有勾串共犯之虞,在傍晚時刻向地院聲請羈押。特偵組表示,檢方認為他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侵占公有財物罪、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以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之一與第一百零一條之二向院方聲請羈押。

特偵組檢察官上月21日前往台北看守所就訊陳水扁時,曾調出馬永成、林德訊的筆錄,內容供稱受陳水扁指示行事,不清楚錢的流向及用途,陳水扁則辯稱昔日部屬供述不實,否認貪污國務機要費。

馬永成是陳水扁入主總統府的第一任辦公室主任,之後轉任總統府副秘書長,兩年前在吳淑珍涉及的國務費案中,遭高檢署查黑中心以偽證等罪起訴。一般認為,馬永成在國務費案、二次金改等案中扮演相當關鍵角色。

馬永成委任律師李勝琛表示,檢察官認為馬永成已經就案情相關疑點充分說明,認為沒有羈押必要,因此聲請具保停押,對於外界的諸多質疑,他強調多屬穿鑿附會,例如二次金改等國家重大政策,不可能由馬永成一個人可以決定。

扁家相關弊案中,目前計有扁帳房陳鎮慧、白手套蔡銘哲、前竹科管理局長李界木、前總統府辦公室主任林德訓、前內政部長余政憲、扁妻舅吳景茂等人陸續釋放或交保,馬永成是第7位重獲自由者。

頭條最新:

網友回應

NOWnews 推薦

NOWnews 精選

優質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