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壇新聞
速報>>法律尊嚴與政治現實--阿扁應認罪吐錢以求特赦
2009年1月2日 00:40
-
(●作者風震海,浙江,碩,教師。簡介表示,他是一個希望兩岸和平,世界大同的小人物。本文為NOWnews.com網友提供,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
風震海
看到栗子鼠的《套套邏輯在台灣》,對於作者的觀點,我基本表示贊同。如果我沒理解錯的話,作者的意思是法律與道德不能等同,民意更不應該影響法律的判斷。不過我認為周占春的道德水準實在不能恭維--倒不是說他放阿扁放錯,說馬英九該判罪說錯。錯就錯在他標準不統一。
法官的精神,理論上說,應該如天平般精準。
可是法制二字,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馬英九受三立採訪,覺得很委屈。他一再說的一句話就是「我一生清廉」,馬英九清廉嗎?對不起,無論判他的美女法官如何引經據典,搬出宋朝慣例來說明特別費不過是官員的補貼,但是,嚴格按法律條文來說,馬英九就是貪污。臺灣哪條法律明明白白寫著特別費就是補貼?沒有嘛。馬英九該關麼?對不起,如果他該被關,那臺灣幾乎所有政治人物都該被關,也許王建煊會是個例外。
這就是華人世界的曖昧政治的現實。其實,大陸官員一樣有這種特別費性質的經費,如果哪個官員只動用這點錢中飽私囊,那他絕對是清官。
一切按法律辦事,目前在整個華人世界還做不到。能夠向臺灣那樣將前總統關起來審,已經足夠大陸人羡慕許久了。何日大陸能向臺灣那樣對待官員?我只能很悲哀地說,「我是看不到了」。
所以,為阿扁想,為臺灣想,我認為阿扁認罪吐錢,馬英九特赦他是個比較經濟的辦法。阿扁的粉絲不要鬱悶,畢竟要是你們縣長A了1000萬,你絕對想他進去。藍營的人也不要覺得不解恨,因為畢竟鬧騰下去對大家都沒好處。
不過說歸說,我個人判斷,阿扁是不可能把錢全吐出來的。除非天開眼,他真能在讀完《窮得只剩下錢》後大徹大悟。所謂爹親娘親不如錢清,人真能把錢看開,那距超凡入聖就不遠了。
另外,有個史實想跟栗子鼠探討。被民眾剮了的好像不是史可法,而是袁崇煥。大陸目前大漢族主義興盛,很有些人有意無意地替明朝皇帝翻案。
●NOWnews論壇徵稿區→http://www.nownews.com/write/
●來稿或參與討論的文章也可寄至「新信箱」public@nownews.com
(●作者風震海,浙江,碩,教師。簡介表示,他是一個希望兩岸和平,世界大同的小人物。本文為NOWnews.com網友提供,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
延伸閱讀
網友回應
論壇最多瀏覽
-
. 名家論壇》黃創夏:周美青欠人民一個道歉! (02/07 09:27)
-
. 網評/看Ma案 該強化被害人的程序保障 (02/09 22:41)
-
. 給郝市長按一個讚 (02/09 18:14)
-
. 謝長廷又提中間路線,真心? 還是虛情? (02/09 15:17)
-
. 馬英九不准夏瀛洲愛「國」? (06/12 00:19)
-
. 名家精選》吳子嘉:與時俱進的蔡英文 (02/07 12:09)
-
. 軍校生著制服 披榮耀 (02/09 18:24)
-
. 民進黨2012檢討系列十三:美、中經貿聯盟與.. (02/07 12:20)
-
. 中國富豪浮世繪 (02/06 22:02)
-
. 這一回,眾多綠營支持者誓阻蘇貞昌成為民進黨.. (02/07 0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