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條新聞

速報>>

扁律師團提三事由抗告 四大弊案1/19起開庭三天

2009年1月5日 22:59

  • 經陳水扁同意!三大理由扁律師提抗告。

  • 抗告理由二!律師鄭文龍:特偵無抗告權。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經過四天連續假期,陳水扁三位律師終於在5日前往台北看守所徵求前總統陳水扁同意後,到台北地方法院提出抗告,抗告的訴求包括換法官違法、特偵組無抗告權、陳水扁無串證逃亡之虞等三點,只是這三點都跟在開聲押庭上的論述差不多,這樣就想帶回陳水扁,似乎沒那麼容易。此外,扁家四大弊案本月19日到21日進入準備程序庭,一連開三天,第一天就針對龍潭購地案以及南港展覽館案,將傳喚包括陳水扁在內的10名被告,吳淑珍預計在農曆年後傳喚。

特偵組在去(97)年12月12日依貪污、洗錢等罪起訴陳水扁,案件移審台北地方法院後,合議庭審判長周占春兩度無具保釋放陳水扁,隨後周占春聲請後案併前案審理,台北地院在12月25日扁家四大案,併案移給承審前第一夫人吳淑珍國務費案的審判長蔡守訓承審,隨後特偵組二度提出抗告,高院撤消原裁定,發回北院更為裁定,合議庭在12月29日重開羈押庭,30日凌晨,蔡守訓裁定將陳水扁羈押但不禁見。

拿著陳水扁親筆簽名的抗告書,律師鄭文龍來到台北地方法院正式提出抗告,痛批陳水扁羈押是政治力干預司法,希望能夠釋放陳水扁。鄭文龍表示,「我覺得這是一個台灣司法史上一個司法重大挫敗事件,這不是陳前總統挫敗,是台灣社會的挫敗。」

有別於上一次抗告沒有徵求陳水扁同意,這次為了尊重陳水扁,陳水扁委任律師之一石宜琳特地帶著抗告書到台北看守所給陳水扁簽章,抗告書全文60餘頁,其中抗告的內容包括主要三點:

第一、台北地院更換法官違法,律師認為北院僅經過庭長會議,就併案換法官是司法干預審判;第二、特偵組沒有抗告權,因為之前法官周占春就已經裁定釋放,特偵組根本沒有申請抗告權利;第三、陳水扁沒有串證逃亡之虞,因為陳水扁每次出庭都有到,而且特偵組沒有提出實質逃亡證據。

石宜琳表示,「拿抗告狀去給陳前總統他簽名,也給他先看過,了解我們抗告理由,當然總統這邊授權我們,他也看了抗告狀,他也認為就是以這個做為架構。」

四天的元旦假期,三名律師都絞盡腦汁,為的就是準備抗告內容,但是看在特偵組眼中,這樣的抗告動作,沒有影響檢方辦案的決心,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說,「那是他的權利啊!」

這些抗告內容,除了換法官併案提出法界人士佐證,包括士林地院庭長洪英花還有宜蘭地院庭長黃瑞華論點,其他卻和當時羈押庭上所提出的內容差不多,能否打動合議庭法官,實在不是很容易。

律師團除了抗告,更擬出了救扁三部曲,如果抗告失敗,將會向法院聲請解除羈押扁,但蔡守訓都裁羈押了,要改變這也不容易;另外,第三點則以陳水扁名義,就檢方無權抗告以起訴案件聲請釋憲,這恐怕也得花上好一段時間,因此律師團和扁辦雖然多管齊下,希望在農曆年前再次把陳水扁帶出來過年,恐怕沒那麼容易。

此外,扁家涉及的洗錢案、國務機要費案、南港展覽館弊案還有龍潭購地四大弊案,台北地院合議庭訂出首次開庭時間,將在本月19日到21日進入準備程序庭,一連開庭三天,19日針對龍潭案還有南港展覽館案,上午首度傳喚陳水扁,下午傳喚扁家友人蔡銘哲、前力麒建設負責人郭銓慶、前科管局長李界木。

20日針對國務機要費案補行準備程序,上午傳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下午則是前總統府辦公室主任林德訓。21日最後一天要針對洗錢案,上午傳喚陳水扁,下午傳喚陳前總統兒子陳致中、媳婦黃睿靚、前第一夫人吳淑珍的胞兄吳景茂以及扁家友人蔡美利。至於吳淑珍及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扁家友人蔡銘杰,還有吳景茂妻子陳俊英預計在農曆年後傳喚。

頭條最新:

網友回應

NOWnews 推薦

NOWnews 精選

優質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