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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鴻鍊列被告被惹惱?外交部:對綠委保留法律追訴權

(2009/01/09 13:24)

李慶安美籍?歐鴻鍊被轟「隱匿公文」。

記者王宗銘/台北報導

媒體9日報導,特偵組上午也已證實,民進黨立委去年底向特偵組告發外交部長歐鴻鍊涉隱匿美國函覆李慶安是否具有美國國籍公文,特偵組已簽分「特他案」將歐鴻鍊列為被告。外交部上午罕見發布新聞稿澄清,發言人陳銘政表示,對於少數立法委員及新聞媒體在未經確實查證下即針對歐部長發表不實指控,構成污蔑事實,外交部為維護歐部長清譽,決定保留法律追訴權。

北檢偵辦李慶安案後,除將李慶安列入境管外,並第四度向外交部要求提供美方資料,外交部發言人陳銘政昨(8)日表示,已在7日提供給檢方。不過,據媒體報導,雖然原本堅持不能給檢方資料的外交部,在輿論壓力下,改口說可以給,但是北檢昨天等了一整天,還是沒拿到資料,北檢預定在下週二上午10時將傳訊李慶安。

外交部今天公佈與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公文往返流程資料,再度強調,北檢去年5月22日、7月14日、9月10日三次的請求,外交部均因上無美方資料,所以無從提供。美方資料最後是在去年12月才收到。

外交部說,今年1月5日,北檢第四度來函,該部隨即於1月7日以外條二字第09801000960號函將AIT/W致我駐美國代表處之相關查證電報函送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外交部新聞稿說,對此案自始秉持效率、正確、尊重機關分工原則,積極協助辦理,絕無少數立委誣稱外交部在辦理此案上有隱匿公文的情事。

外交部還說,對於少數立法委員及新聞媒體在未經確實查證下即針對歐部長及外交部向外界發表不實的指控,已嚴重影響歐部長及外交部同仁的名譽並構成污蔑事實。對此外交部除深表遺憾外,為維護歐部長及外交部同仁的清譽,外交部決定保留法律追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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